公司職能
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契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諮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等。
2007年3月16日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對期貨公司的定位、業務範圍等進行了新的調整。期貨經紀公司名稱中的經紀兩字將被刪去,改為“期貨公司”。
期貨公司主要從事國內商品期貨的經紀業務,但從2010年4月16日開始,股指期貨在中金所正式上市交易,期貨公司未來的金融股指期貨的經紀業務將會迎來爆發式的增長。
截止2010年1月份,正式營業的期貨公司167家。未來隨著期貨行業的發展,合併、收購等將會越來越多,期貨公司面臨洗牌局面,屆時期貨公司會越來越少。
相關規定
期貨經紀公司是客戶和交易所之間的紐帶,客戶參加期貨交易只能通過 期貨經紀公司進行。由於期貨經紀公司代理客戶進行交易,向客戶收取保證金,因此,期貨經紀公司還有保管客戶資金的職責。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公司抵抗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範。在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
1、如實、準確地執行客戶交易指令;不得挪用客戶資金。
2、為客戶保守商業秘密;不得製造、散布虛假信息等進行信息誤導。
3、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交易委託;不得承諾與客戶分享利益和共擔風險。
4、禁止自營期貨交易業務;必須嚴格區分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
5、不得在交易所場外對沖客戶委託的交易。
種類介紹
經紀商
期貨經紀商的種類有許多,國際上常見的有期貨佣金商(FCM)、介紹經紀人(IB)、商品交易顧問(CTA)、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經紀商代理人(AP)、場內經紀人(FB)等,它們之間存在交叉關係。
佣金商
不管名稱、規模大小以及經營範圍如何,其基本職能都是代表非交易所會員的利益,代理客戶下達交易指令,征繳並管理客戶履約保證金,管理客戶頭寸,提供詳細的交易記錄和會計記錄,傳遞市場信息,提供市場研究報告,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和對客戶進行期貨和期權交易及制訂交易策略的培訓,還可以代理客戶進行實物交割。可以雇用一些商品交易顧問、商品合資基金經理、介紹經紀人和場內經紀人為其工作。
交易顧問
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為他人提供是否進行期貨交易、如何進行交易和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建議。間接性建議包括對客戶的帳戶實行交易監管或通過書面刊物或其它報刊發表建議。
合資經理
管理用集資方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這些基金進行期貨交易,以錢生錢。他們親自分析市場,制定交易策略並直接下指令。
介紹經紀
為期貨佣金商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等尋求或接受客戶交易指令,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的買賣。只收取介紹費,不收客戶保證金和佣金。
代理經紀
代表期貨佣金商、介紹經紀人、商品交易顧問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尋求定單、客戶或客戶資金,可以是任何銷售人員。
場內經紀
場內經紀人即出市代表,代理任何其他人在商品交易所內執行任何類型的商品期貨契約或期權契約指令。
控制風險
客戶管理
對客戶的管理包括: 審查客戶資格條件、資金來源和資信狀況,評估資金來源與交易風險的互動關係;對客戶加強風險意識的教育和遵紀守法的教育;嚴格執行客戶保證金管理制度;提高客戶的期貨知識和交易技能水平;不同的客戶、不同的資金來源實行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建立糾紛處理預案。
雇員管理
經紀公司對其雇員的管理包括:提高雇員的期貨知識水平和執業技能;加強內部監督,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培養高品質的客戶經理。
風險管理
經紀公司必須按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內部結算與風險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交易所規定的比例收取客戶保證金,保持適度持倉;避免過度交易,嚴格控制好客戶的風險。
自我監督
經紀公司不僅要接受證監會和交易所的監督與檢查,還應設定內部稽核人員,形成嚴密的內部控制體系,及時發現問題,避免惡性重大風險事故的發生。
管理規定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證監會公告[2009]28號
現公布《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社會監督功能,提高期貨市場透明度,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現對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貨公司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簡稱公示平台),將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基本情況、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信息、公司股東信息、誠信記錄等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向社會公開的活動。
二、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公示以下信息:
(一)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許可證號、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和郵編、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公司網址、公司電子信箱等。
(二)公司歷史情況。包括公司成立、名稱變更、改制重組和增資擴股等。
(三)公司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分支機構的名稱、所在地、設立時間、許可證號、負責人、詳細地址、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等。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高管資格批准文號等。
(五)公司從業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從業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從業資格號等。
(六)公司股東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股東名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所屬行業、經濟類型、持股比例、入股時間、辦公地址、公司網址等。
(七)公司誠信記錄。包括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等。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信息。
鼓勵期貨公司公示除以上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三、期貨公司應當在公司網站開闢信息公示專欄,公示的信息內容不得少於在公示平台公開的信息。
四、期貨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的信息公示欄中,公告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從業人員信息以及投訴、服務電話等信息。
五、期貨公司應當保證公示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
六、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制定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明確公示的內容、標準、流程、職責和責任追究等事項,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中國期貨業協會備案。
七、期貨公司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專門負責信息公示工作,並確定專門部門辦理信息公示和持續更新工作,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八、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持續關注信息公示檔案的編制情況,保證公示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公開。
九、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首席風險官、信息公示負責人、其他責任人應當對公示信息簽字確認,如對公示信息持有異議的,應當書面註明意見和理由,並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十、期貨公司應當通過公示平台對擬公示信息進行線上填報。
期貨公司首次公示的信息,應當於2009年12月20日前填報完畢,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後,統一由中國期貨業協會進行網上公示。
十一、公示信息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及時通過公示平台線上填報,更新相關內容,並立即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本規定第二條(一)項至第(七)項內容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更新並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十二、期貨公司應當在開戶時將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書面告知投資者,並在客戶交易系統中提示相關事宜。
十三、期貨公司填報和更新應公示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和不及時的,或者存在虛假、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採取監管措施,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屬檔案:期貨公司信息公示附表(略)
資格條件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許可證制度,凡從事期貨代理的機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嚴格審核並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
1、註冊資本最低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期貨從業資格;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4、主要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5、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6、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
7、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準入門檻
資管業務
並不是所有期貨公司都能拿到資產管理業務資格,這是有門檻的。
期貨公司資管業務的準入門檻有三項硬指標:期貨公司淨資本5億元以上;分類監管評級BB以上;期貨公司至少1名高管、5名從業人員持有投資諮詢業務資格。
這個門檻較之前的方案有所降低,原來規定必須是分類評級在A類以上的期貨公司才有資格。
根據2011年期貨公司分類結果,A類以上期貨公司共20家,其中,目前級別最高的AA類期貨公司均為三家傳統型期貨公司:中國國際、浙江永安和中糧;符合BB類以上的期貨公司則達49家,BB類和BBB類期貨公司中,不乏招商、光大、國信、東證等券商系期貨公司。
由很多新進崛起的券商系期貨公司進入期貨業較晚,分類評級尚未達到A類標準。降低分類評級門檻,主要是為‘照顧’券商系期貨公司。
但券商系期貨公司有後勁、成長勢頭更好,加上有母公司眾多證券營業部的支持,客戶資源更具優勢。
符合“淨資本5億,分類評級BB”以上的期貨公司至少有16家。除三家AA類期貨公司,傳統期貨公司中的南華、弘業、新湖,券商系期貨公司中的國泰君安、申銀萬國、銀河、海通、東證、浙商、魯證、廣發、華泰長城,以及即將把註冊資本金提升至15億元的中證期貨,都符合這兩項指標。
“至少1名高管、5名從業人員持有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指標,恰好也是期貨公司申請從事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的硬性要求,截至目前,已有46家期貨公司前後三批獲得該創新業務資格。
註冊資本
期貨公司關於變更注 冊資本(或股權)的申請書範本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我公司股東會於XX年X月X日決定變更註冊資本(或者股權)。我公司現註冊資本為XX萬元,股 東及出資金額、比例為:(按照出資金額從多到少的順序列明股東及出資金額、比例)。我公司擬將註冊資本變更為XX萬元,股東及出資金額、比例為:(按照出 資金額從多到少順序列明股東及出資金額、比例)。
此次變更完成後,我公司的股東XX公司和XX公司為關聯人,具體關聯關係為(詳細說明關聯關係),一致行動人的關係為(詳細說明一致行動人關係)。
我公司是否為擬增加出資的股東(或股權受讓方)提供財務支持。
我公司確認從申請材料製作日到正式提交申請材料期間未發生可能影響申請材料完整性、準確性的重大事項(或者已經對這些事項進行了報告)。在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之前,我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履行與申請材料有關事項的報告義務,並承擔法律責任。
我公司承諾: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並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請予以審核。
附屬檔案:《期貨公司變更申請表》
XX期貨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