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美國私人公司“月球大使館公司”買賣土地經營範圍包括月球、水星和火星等太陽系行星,其中以月球生意最好,最大的買主一次就買了266萬英畝,總價4.5萬美元。火星地產銷售單價比月球稍貴,每英畝22.49美元。該公司還推銷水星,儘管水星表面溫度高達700攝氏度,但其說法是“乾熱”。
美國阿波羅號飛船登月40周年,英國一對普通夫婦靠倒賣“月球土地”大賺一筆。每一個購買月球等星球土地的人,都將收到一份羊皮紙證書。證書上面有“駐英國行星大使”弗蘭西斯的簽名,還有一張詳細地圖,標明所購買土地的精確位置。此外,證書上還寫有詳細的法律條文,保證這一土地交易“完全合法”。
月球地產項目受到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的“支持”,霍金曾經說“在把地球環境搞得一團糟之後,太空移民或許是挽救人類的一條途徑”。
鑽法律漏洞
從20世紀80年代起,美國加州商人丹尼斯·霍普開始利用聯合國1967年制定的《外層空間條約》漏洞,宣稱自己擁有一切行星的所有權,並向地球人“倒賣”月球和火星等行星上的土地。
2003年,威廉斯夫婦成立了一家名為“月球地產”的公司,以每英畝20英鎊(1平方米不足6分錢人民幣)的價格,正式出售月球土地。除此之外,公司還兼營火星和金星上的土地。據稱,公司的生意相當紅火,每年利潤高達100萬英鎊(約合1120萬元人民幣)。其中90%的收入都用於支付“授權費”,給美國老闆丹尼斯。
評論
有詐欺之嫌
雖然有一些美國人稱買賣月球地產的行為完全屬於“詐欺”,但美國司法機關卻對這種行為毫無辦法。
美國內華達州法務部長發言人湯姆·薩蓋特:“這的確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但霍普和買主的行為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屬於兩廂情願。此外,他的公司所有營業執照都齊全。話說回來,再說我們的司法許可權目前還無法延伸到月球上面。”
網友評論
網友:和當年有人賣美國土地一樣,純粹是騙錢的!沒人那么傻吧 。
網友:230萬的客戶,還有那些名人,這些人是不是都是神經的啊。哈哈!太陽系都成他的了。
網友:鄭重申明:宇宙間各星球的各種高智慧型生物的各個政府、各個政 府組織、各公民,以及地球人,現在我鄭重宣布:1.宇宙間所有的 星體(包括流星、行星、恆星、黑洞以及在我的版圖宇宙範圍內的一 起尚未探明的物質,不論有形還是無形)均全部屬於我,本人對其擁有所有權。2. 本人同意地球上所有人和組織均可以對以上屬於本人的財產無償使用,但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文明風尚。3.如果發現 任何諸如以出售以上土地為名欺騙消費者等不文明行為,大家均有權 對當事人表示不屑一顧,愛怎么乾怎么乾,本人不反對。
網友:吳剛和嫦娥怎么辦!
網友:直接賣太陽上的土地算了。到時候,按光的照射量來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