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財政局

(二)預算股 (三)國庫股 (十)財政監督股

機構概況

會昌縣財政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財政工作的工作部門,增掛會昌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牌子,歸口管理縣行政服務中心,內設財檢辦、國資辦、會計管理中心三個二級單位和秘書股、預算股、國庫股、行財股、綜合股、農財股、社保股、經建(企業)股、基建(住房)股、採購辦、監督股、信息中心十二個職能股室,管轄19個基層財政所。全系統共有乾職工155人,其中大專文化程度以上90人,占總人數的58%,初級以上會計職稱49人,占總人數的32%;設有一個黨總支,下設四個黨支部。

機構設定

一、財政局內設股(室):
(一)秘書股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全局有關會議組織、檔案起草、文電處理、接待、信訪、保密、調研、宣傳、辦公自動化、文書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行政後勤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及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職工的教育培訓計畫,指導財政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牽頭組織本系統的普法教育工作;負責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
(二)預算股
研究制定全縣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負責匯總、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匯總全縣年度預決算;管理預算內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和年終決算的有關結算事宜;編制國債還體付息計畫;匯總、審查、批覆縣級部門預算;擬定全縣財政分配政策;負責縣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工作;擬定和審核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定額和標準;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牽頭管理罰沒收入,監督罰沒票據的使用;承擔縣人大報告預算、決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聯絡及與審計的協調工作;負責執行稅收政策和財稅法規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
(三)國庫股
負責預算執行和總預算會計工作,預測、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本級財政的銀行開戶;匯總編制縣本級部門決算和財政決算;負責政府採購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逐步建立和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四)行政文教股
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管理行政部門、公檢法部門、社會團體以及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計生、檔案、地震等部門的預算經費和專項資金;擬訂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統發工資工作。
(五)綜合股
擬定全縣非稅收入管理制度;牽頭組織“收支兩條線”工作、負責匯總、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監督財政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使用;擬訂彩票市場;負責水利建設資金,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和礦產資源制償費等政府性基金的徵收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項資金的立項審批或報批,標準審核、制度和政策的制訂及調整審批工作。
(六)企業股(經濟建設股)
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參與研究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改革;擬訂並監督執行縣屬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縣屬控股企業的財務管理;負責縣屬企業國有資產及國有資本金管理;監繳國有資產收益;參與國有企業的改革工作;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虧損補貼;辦理按政策規定的企業退稅業務;負責國有資產效債評價工作。
分管對口部門的預算經費和專項資金;參與縣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管理國家糧食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財務監管工作;負責交通公路部門財務臨管工作,制訂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七)農業股
分管縣級農業部門預算經費和支農資金;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農業救災防災資金;負責監管縣屬農業企業財務;擬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管理外國政府和外資銀行在我縣農口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八)社會保障股
分管縣級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的預算經費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和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縣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外國政府和外資銀行在我縣衛生醫療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九)基本建設股
分管城建部門的預算經費和專項資金;負責對縣本級財政性基建(城建)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決算進行審核及資金使用監督;負責對國債轉貸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縣級政府住房基金,對各項房改資金實行財政監督;負責對城建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十)財政監督股
擬定財政監督的制度和辦法、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高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政紀律案件;指導鄉(鎮)財政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股室、單位的內審工作。
(十一)採購辦
負責政府採購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十二)信息中心
負責本系統內、外網路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管理維護全系統所有計算機設備,推進辦公自動化進程。
二、增掛會昌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牌子
貫徹執行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以下統稱農業稅收)法律法規、實施細則和征管辦法;管理全縣農業稅收的徵收工作;參與擬訂稅收法規和制度的實施辦法;監督農稅票據的使用;負責稅收減免的有關事宜。負責鄉鎮財政管理工作
三、內設二級單位:
(一)會計管理中主: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令、準則和制度;負責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社會審計工作;參與會計資格考試,負責會計職稱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集中核算工作。
(二)財檢辦
縣人民政府財經監督檢查辦公室設在財政局,為內設機構,對外保留牌子。根據上級有關財經監督政策,制定本縣財經監督檢查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縣直各部門、各單位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組織實施全縣性的專項檢查;貪污查處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和案件;提高改進和完善財經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鄉(鎮)的財經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上級委託的對中央、省屬、市屬單位的財經監督檢查;管理單位和個人的複議申請;組織實施對民眾舉報案件的查處;負責對違紀款項的收繳入庫和統計報表的匯總分析。
(三)國資辦
縣國有資產管理局設在財政局,為內設機構,對外保留牌子。參與制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縣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核;參與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化管理的有關事項;負責縣直單位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促裁。擬訂和執行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為編制縣級預算提供信息數據支持;組織協調公共資源統計信息網路建設工作;擬訂和執行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縣紀委(縣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領導信息

郭文武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局機關財務(含局屬二級單位)。
劉麗英書記:主持局機關黨務、政治思想、學習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民眾團體工作。
朱紅艷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農業股、綜合股、票據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胡勇勝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縣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預算股、國庫股、行政教文股、會計股、鄉財股、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政府採購辦、財政學會、會計學會、建議提案辦理等方面的工作。
華明坤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縣國資辦、財檢辦、秘書股、社保股、經濟建設股(企業股)、監督股、信息中心、培訓中心、機關工會(退管辦)、安全生產、綜治創建、信訪維穩、最佳化發展環境、機關效能建設、機關計畫生育、應急(防火、防汛、防旱)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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