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海姆悖論

曼海姆悖論是一個社會學研究領域的概念。由格爾茲提出,他將自身的悖論性存在稱為“曼海姆悖論”。

概念內容

曼海姆悖論是一個社會學研究領域的概念。由格爾茲提出,他將知識社會學因堅持相對主義而造成的自身的悖論性存在稱為“曼海姆悖論”。格爾茲指出,曼海姆一方面宣稱所有的社會政治思想總是與思想者的現實生活境況密不可分,即宣告了所有社會思想的意識形態性,另一方面又把建構一種價值無涉的意識形態概念作為其全部學說的精要,形成了知識社會學的特有悖論形式。

學術背景

從發生學角度看,歐洲的知識社會學有兩大基本傳統:一種是以涂爾幹為代表的法國實證主義傳統,對人的認識能力抱持樂觀的理性主義信念,相信社會世界雖然色彩紛呈但其背後必定隱藏著整個世界同此一理的普遍理性,在方法論上它效法近代自然科學,要求取堅決的決定論方法,研究者應想像著站在對象外部來研究對象。涂爾幹傳統的上述認識論和方法論預設使其理論在邏輯上保證了自恰性,因而從未遭遇過任何顯性的邏輯困境。這一學術思想在流傳到美國後成為了後來具有廣泛影響的美國實證經驗主義流派。

而另一種就是以曼海姆為領袖的德國歷史主義傳統。作為歐洲批判主義的先聲之一,曼海姆宣稱所有的社會政治思想總是與思想者的現實生活境況密不可分,即宣告了所有社會思想的意識形態性,他從巨觀的歷史的角度否定了學術研究的客觀性。但是同時,為了解決一些問題,他又提出必須要建構一個價值無涉的意識形態概念。格爾茲指出了這一問題,並以這個問題的肇始者為其命名。這個悖論後來在很長一段時間成為了批判學派的原罪,幸而後來陸續有學者提出了調和或解決的途徑。

相關人物

曼海姆:Mannheim,Karl 德國社會學家。1893年3月27日生於布達佩斯,1947 年1月9日卒於倫敦。先後就讀於柏林大學、巴黎大學和海德堡大學,1918年獲哲學博士學位。1926年任海德堡大學編外講師。1930年任法蘭克福大學社會學教授。1933年因受納粹迫害逃往英國,任倫敦經濟學院講師。1942年後任倫敦大學教育學院教授。

格爾茲:克利福德·格爾茨Clifford Geertz,美國人類學家,解釋人類學的提出者。曾先後擔任史丹福大學行為科學高等研究中心的研究員、加利福尼亞大學巴凱學院人類學系副教授、芝加哥大學新興國家比較研究會任人類學副教授、普林斯頓高等科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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