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策忠

曹策忠,男,1941年4月,出生於湖南省長沙市,2001年5月,被聘任為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1965年7月畢業於湖南大學電機系電機與電器專業,高級工程師。

2、1968年9月,在大西北三線甘肅天水長城控制電器廠當工人,任技術員

3、1975年5月任長沙市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技術員、工程師

4、1983年11月起先後任湖南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副局長、高級工程師、黨組副書記、書記、局長

5、1999年7月,國家商檢局機構改革,實行“三檢合一”,曹策忠首任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黨組書記、局長。

6、2001年5月,被聘任為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主要貢獻

曹策忠自1983年11月走上領導崗位近20年,本著“居之無倦、行之以忠”的工作理念,為了湖南對外貿易和外向型經濟的迅速發展,從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的職責出發,堅持求真務實,針對湖南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實際狀況,將嚴格的把關與熱情服務結合起來,在各個不同時期,主持制訂和採取了一系列行政、技術方面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國際通行的質量體系和環境體系認證制度,支持和促進湖南的產業調整轉型和產品升級換代,提高和保證出口產品的安全性能、衛生狀況和質量指標,不斷應對國際貿易中特別是已開發國家設定的技術壁壘,這些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推行,對湖南的對外貿易、外向型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地促進作用。

曹策忠自任省人民政府參事以來,認真履行參事職責,著眼於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加調研活動,向省政府提出參政意見或建議,努力發揮好參政諮詢作用。

1991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城鎮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旨在“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乾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職工個人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1998年國務院又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旨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這兩項改革是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大變革中關係到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眾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惠民舉措。2001年,曹策忠與劉承訓、劉冬榮何祥、楊實誠、楊南南參事一起,就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到省社保局和長沙、益陽兩個地區調研,並形成了《解決社會保障資金缺口等問題的七點建議》。該建議在認真分析省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基本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基礎上,向省政府提出了“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力度;採取有力度的清欠措施;實施社會保障金卡工程;實施屬地管轄原則;搞好社區衛生院建設;生育保險併入醫療保險;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監督”等七個方面的建議,這些建議非常具體,可操作性強,得到了省領導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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