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宗舜

曹宗舜,生於1934年,來安縣舜山鄉人,任來安縣實驗國小任體育教師。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956年從安徽省靈壁師範學校速成班畢業後,被分配到來安縣實驗國小任體育教師。除任課外,他還兼理學校總務工作和會計工作,併兼任四年級少先隊中隊輔導員和校桌球隊教練員。

曹宗舜教學認真,工作積極,關心他人,從不利用手中的職權謀取私利。當時學校的住房比較緊張,他一家4口只住1間房子,學校領導想為他增加1間,他考慮到別的教師也需要,便婉言謝絕了。為了給學校節省開支,他備了一個斧、刨、鑿齊全的工具箱,經常在星期天為學校修理課桌板凳。同事們因此戲謔地稱他為“曹師傅”。

1965年4月29日下午課外活動時間,曹宗舜組織少先隊員到縣城東門外來水河畔開展隊日活動。在活動中,一名女學生不慎從來河橋上掉入河裡,曹宗舜見了顧不得脫下衣服,縱身跳入河中;由於水深流急,他好不容易將落水學生托到岸邊時,已經筋疲力盡,再也掙不出水面了……

曹宗舜為搶救落水學生而獻身的訊息傳開後,人民民眾無不感動。在他的靈柩前,弔唁的人們絡繹不絕,許多師生痛哭不己。安葬的那天,街道兩旁擠滿了人群。為了表彰曹宗舜捨己救人的精神,中共來安縣委和來安縣人民委員會召開了隆重的追悼大會,並將他的遺體安葬在縣城北門烈士公墓。1966年,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認曹宗舜為革命烈士。此後每年清明節,實驗國小的師生都要去烈士公墓為他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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