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殘疾康復“十一五”實施方案

--承擔社區康復工作任務的縣(區)普遍開展成年智力殘疾康復訓練服務。 --省、地市級殘疾人康復中心普遍設立智力殘疾康復部,直接開展訓練服務。 --充分發揮各級智力殘疾人親友會作用,了解掌握智力殘疾人康復需求,組織開展康復活動。

一、背景
--我國有智力殘疾人1182萬,其中0-6歲智力殘疾兒童約95.4萬名,每年新增13.6萬名。由於康復專業機構和人員匱乏,多數成年智力殘疾人和智力殘疾兒童得不到基本的康復服務。
--"十五"期間,通過開展特需人群補碘等宣傳教育,有效預防了智力殘疾的發生;通過機構和家庭訓練相結合的方式,使11.8萬名智力殘疾兒童得到康復訓練,康復有效率達88%以上;在全國10個縣(區)開展成年智力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試點工作,探索出"政府主導、社會支持、立足社區、適當安置"的工作模式。
為進一步做好智力殘疾人康復工作,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務目標
--對10萬名貧困智力殘疾兒童開展康復訓練;對5萬名智力殘疾兒童家長進行康復知識
培訓。
--承擔社區康復工作任務的縣(區)普遍開展成年智力殘疾康復訓練服務。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社會化工作體系
(1)組織管理
--各級政府加強領導,制定政策,安排任務,落實經費。教育、衛生、民政、勞動保障、殘聯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協同工作。
--教育部門發揮特教學校在師資、教學經驗等方面的優勢,培訓人員,普及知識,提供訓練方法與技術,指導智力殘疾人在社區和家庭開展康復訓練服務。
--衛生部門發揮婦幼保健等醫療衛生機構的作用,開展智力殘疾預防、篩查、評定、早期乾預及諮詢、轉介工作。
--民政部門將智力殘疾康復納入社區服務計畫,保障貧困智力殘疾人基本生活,為智力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組織志願者廣泛參與智力殘疾人康復工作,在社會福利院和智力殘疾人較集中的單位,組織智力殘疾人開展康復訓練。
--殘聯負責制定並協調有關部門實施智力殘疾康復工作計畫,開展需求調查和人員培訓,提供康復服務,進行考核驗收。
(2)技術指導
--調整並完善全國智力殘疾康復技術指導組,配合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承擔技術指導、標準制定、人員培訓、直接服務、課題研究等工作。
--省、市、縣指定一所教育、衛生或康復機構,建立智力殘疾康復技術指導中心和專家組,配合本地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制定工作計畫,開展技術指導、摸底調查、人員培訓、知識普及、檢查評估等工作。
(3)訓練服務
--省、地市級殘疾人康復中心普遍設立智力殘疾康復部,直接開展訓練服務。
--依託特殊教育學校、社區服務機構、福利企事業單位等,開展智力殘疾綜合康復服務。
--街道、鄉(鎮)和居(村)民委員會單位,配備專、兼職社區康復員在社區內為智力殘
疾人提供康復服務。
--充分發揮各級智力殘疾人親友會作用,了解掌握智力殘疾人康復需求,組織開展康復活動。
2.做好特需人群補碘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早期干預
--在缺碘地區開展補碘宣傳教育,使特需人群普遍增強科學補碘意識,自覺補碘,預防智力殘疾發生。
--將智力殘疾兒童早期發現、早期診斷納入兒童衛生保健服務,建立智力殘疾兒童早期篩查報告制度。對苯丙酮尿症等可預防智力殘疾發生的兒童進行健康指導和康復治療。對已確診的智力殘疾兒童及時轉介到殘疾人康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開辦的特教班、幼稚園等單位,接受康復訓練和教育。
3.開展有針對性的多樣化康復服務
--在有條件地區興建集康復、教育、文娛、勞動等內容為一體的智力殘疾人托養機構、庇護就業機構,為智力殘疾人提供系統化、終身性康復服務。
--立足社區和家庭,對智力殘疾兒童開展運動、感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對成年智力殘疾人開展生活自理、簡單勞動技能、社會適應能力等訓練,提供日間照料、娛樂活動、支持性就業等社區康復服務
4.培訓人員
--全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培訓計畫,編寫培訓教材,培訓康復師資和技術骨幹。
--各地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開展智力殘疾康復人員和親友培訓,使其掌握康復基本知識和實用康復技術和方法。
5.普及康復知識
編寫智力殘疾預防和康復普及讀物、宣傳畫冊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智力殘疾預防和康復宣傳。
四、經費
1.中央經費:主要用於全國工作的組織協調、制定標準、培訓人員、檢查評估、統編教材、印發讀物、國家下達任務的補貼。
2.地方經費:主要用於摸底調查、建檔立卡、人員培訓、組織宣傳、協調實施以及貧困智力殘疾人康復費用補貼和康復人員工作補助。
五、檢查統計
1.檢查
2008年進行智力殘疾康復工作中期檢查;2010年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2.統計
按照中國殘疾人事業統計報表的要求,上報統計報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