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於批轉重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
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重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
(2011―2015年)
為加快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和《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2015年)》,結合實際,制定《重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
一、重慶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執行情況
《重慶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2006―2010年)》實施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中國殘聯的指導下,社會各界大力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良好。
殘疾人事業發展環境更好。“十一五”期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渝委發〔2008〕27號),制定完善扶助殘疾人規定34個,殘疾人權益保障檔案31個,一系列涉及殘疾人事業發展和殘疾人保障的特惠政策得以實施;助殘惠殘項目納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十大民生工程”實施,進一步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大局。市政府殘工委成員單位把發展殘疾人事業作為自己的職責,統一安排,同步考核,形成了共同參與、共推發展的良好局面。社會各界大力宣傳、支持殘疾人工作,廣泛開展愛心募捐活動,創造了殘疾人事業加快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
殘疾人事業發展基礎更實。建立健全了市、區縣(自治縣)、鄉鎮(街道)、社區(村)殘疾人工作組織網路,基層殘疾人組織機構建成率、人員配備率均達到100%。採取多種形式對各級殘聯理事長、專職委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殘疾人工作者的素質。加快服務陣地建設,全市新增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面積10萬平方米,建成市殘聯信息中心、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啟動建設市殘疾人文化體育中心和市特殊教育中心,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各區縣(自治縣)均已建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36個區縣(自治縣)建立了殘疾人康復技術指導機構。加大了康復人才培養力度,培訓社區康復人員6000餘人(次)、各級各類康復專業技術人員1000餘人(次)。市、區縣(自治縣)殘聯全部建立公眾信息網站,開通了市殘疾人就業服務網站,較好地發揮了服務功能。
殘疾人得到實惠更多。“十一五”以來,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7萬例,創建32個全國“白內障無障礙區縣”,創建10個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區縣,建設市級殘疾人康復示範社區550個。大力發展特殊教育,積極開展殘疾學生入學救助,“三殘”兒童入學率達到94%,殘疾大學生錄取率達92%。對2.7萬名城鎮殘疾人和5.5萬名農村殘疾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安置城鎮殘疾人就業2.1萬人,城鎮殘疾人登記就業率達86.2%。扶持貧困殘疾人18萬人,解決了11萬名殘疾人的溫飽,改造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11492戶。不斷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建成全國“文化進社區”示範社區40個,建立市級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9個,組織舉辦第四屆全市殘疾人文藝匯演和首屆殘疾人特殊藝術區縣(自治縣)巡演,組織參加上海世博會生命陽光館重慶周活動;舉辦第三屆、第四屆全市殘運會,組團參加第七屆全國殘運會和第四屆、第五屆全國特奧會,在國際國內各項賽事中共獲89枚金牌、92枚銀牌、82枚銅牌。
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十一五”時期,是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最快,政府投入最大,殘疾人受益最多,社會影響最廣的五年。五年的成就為“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但是,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中還存在較多問題:殘疾人事業仍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和區域之間殘疾人事業發展還不平衡;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殘疾人在基本生活、醫療衛生、康復、教育、就業、社會參與及無障礙等方面還存在很多困難;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政策措施還不完善等。
二、重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指導思想、發展原則和發展目標
“十二五”時期,是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期。全市各級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成長方式轉變,更加重視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增加對社會事業的投入,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促進殘疾人事業持續快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使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等基本需求得到比較完善的制度保障,努力實現殘疾人生活水平總體達到小康。
(二)發展原則。
――堅持以殘疾人為本。將切實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作為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堅持以加快發展為主題。以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核心,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立足市情,講求實效,加大投入,加快發展,不斷縮小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堅持統籌兼顧和分類指導。政策、資金、項目向“兩翼”地區、農村和基層傾斜,促進區域和城鄉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均衡發展,增強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堅持解決當前問題與完善制度體系相結合。立足基層,面向民眾,優先解決殘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受益面廣的實際問題;完善制度體系,提高服務能力,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建立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框架,使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基本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康復服務、人人享有安全住房、殘疾兒童少年人人享有義務教育以及有就業需求和能力的殘疾人人人享有充分就業,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社會參與更加廣泛,人道主義思想和扶殘助殘風尚更加普及,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殘疾人生活水平總體達到小康。
――基本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普遍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低收入殘疾人生活救助水平逐步提高;城鄉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逐步擴大殘疾人基本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障範圍;探索建立困難殘疾人專項生活津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津貼,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基本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康復服務網路進一步完善,普遍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基本實現有需求的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和普遍適配輔助器具;支持對0―6歲貧困殘疾兒童免費實施搶救性康復。
――基本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將住房困難的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納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鄉住房救助制度;結合農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設和農村危舊房改造,加大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力度,切實保障殘疾人住房安全。
――基本實現殘疾兒童少年人人享有義務教育。通過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相結合,實現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提高教育質量。
――基本實現有就業需求和能力的殘疾人人人享有充分就業。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實現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普遍享有就業服務和培訓,保障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實現就業。
三、主要任務
(一)社會保障。
按照國辦發〔2010〕19號、渝辦發〔2010〕389號檔案要求,建立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大力提高城鄉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使殘疾人基本生活有穩定的制度保障,逐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範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1.將殘疾人普遍納入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並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研究制定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求的社會保障政策措施,擴大殘疾人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
2.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實施重點救助,並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對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以及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學齡前殘疾兒童、在校殘疾學生和托養服務機構里的殘疾人等特殊困難家庭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實行臨時救助。將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供養範圍,實施養育、康復、教育、就業、住房相配套的孤殘兒童綜合性福利政策。
3.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殘疾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和各項待遇,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參加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按規定政府給予補貼。鼓勵、幫助非全日制就業、個體就業、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將不能實現就業、符合規定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城鄉居民社會保險。
4.擴大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殘疾人繳費補助範圍,對享受低保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由政府按規定予以資助。逐步擴大殘疾人康復醫療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穩步提高待遇水平。大病救助、醫療補助優先照顧殘疾人,將符合條件的城鄉貧困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積極探索殘疾人專項醫療救助。
5.探索建立貧困殘疾人生活津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津貼制度。開展一戶多殘、老殘一體、低保及低保邊緣戶等困難殘疾人專項生活津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津貼工作試點。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要積極探索對貧困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寄宿型托養、日間照料、護理、居家服務由政府給予補貼。
(二)康復。
以康復重點項目為突破,穩步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到2015年,新增40萬殘疾人享有康復服務,基本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
1.加大殘疾人康復救助力度。加大對貧困殘疾人特別是0―6歲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力度,依託國家殘疾人康復重點項目,配套出台具體政策。對貧困殘疾人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基本康復需求給予補貼,對享受低保的重度殘疾人逐步實行免費適配。全市所有區縣(自治縣)實現白內障無障礙目標。
2.建立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構建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村)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的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提高康復服務的可及性。2015年前,建成市級綜合性殘疾人康復中心,作為全市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示範視窗、技術資源中心和人才培養基地;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建成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開展康復服務和社區康復指導。制定完善聾兒語訓、腦癱、智力殘疾、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方面的專業康復機構建設標準和康復技術標準,推進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2015年,市和區縣(自治縣)達標康復技術指導機構達到200個。著力打造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平台,新建殘疾人康復示範社區1000個。基本完成全市各鄉鎮、社區(村)衛生機構的康復功能達標改造。建立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門提供康復服務和指導的機制,推廣居家康復。
3.加強殘疾人康復人才隊伍建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院應當設立康復醫學科室,開展康復治療與訓練、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臨床研究等工作;社區(村)衛生室(站)要有專(兼)職康復指導員,並配備康復設施設備。結合國家康復人才培養“百千萬”工程,制定實施《重慶市殘疾人康復人才培養規劃》,爭取國家資金和項目支持,全市培養100名中高級康復人才,1000名初級康復指導員,培訓10000名康復協調員。積極協調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門,將康復醫學人才培養工作納入到醫學高等院校辦學專業中。建立健全康復人才培養需求、申報、培訓、上崗資格認定、職稱評定製度,逐步實現康復人才定向培訓、定崗培訓、分級培訓、按需培訓。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社區康復志願者服務,逐步建立由康復專家、康復指導員、康復協調員、康復服務志願者等組成的康復服務隊伍。
4.加強殘疾預防。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廣泛開展以社區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健全政府統籌規劃和協調、有關部門和團體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針對危害面廣、可預防的致殘因素,實施一批重點預防工程。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
(三)教育。
貫徹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健全保障機制,不斷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
1.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加強殘疾兒童的學前干預和教育,建立0―6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轉銜、早期康復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制。鼓勵普通、民辦幼稚園及康復機構開設殘疾兒童入學班(點),招收殘疾兒童。加強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全面實施殘疾學生免費義務教育,將民辦特殊教育機構中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納入免費義務教育體系之中。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依託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加快發展長短期結合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和培訓。擴大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完善地方高校招收殘疾考生政策;積極支持重慶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院辦學;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遠程教育等,多渠道搭建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平台。
2.改善特殊教育發展辦學條件。合理布局特殊教育校點,形成以重慶市特殊教育中心為龍頭、區縣(自治縣)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的格局。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配備特殊教育專業設備和圖書館(室),有條件的配備現代化的教學、康復設備和器材,提高特殊教育現代化水平。鼓勵和規範民辦特殊教育機構發展,對公辦和民辦機構及師資進行統一資格認證、註冊登記。全市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特殊教育投入,為特殊教育發展提供經費保障。
3.加強特殊教育救助。完善貧困殘疾學生入學救助體系,針對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增加補助項目,提高補助標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殘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殘疾學生,在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逐步實行殘疾人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充分保障殘疾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
(四)就業。
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制定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規範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使有就業需求和能力的各類殘疾人普遍獲得就業服務和培訓,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新增城鎮就業殘疾人12000人,農村殘疾人穩定就業50萬人。
1.加大殘疾人就業工作力度。貫徹《殘疾人就業條例》、《重慶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等,大力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鼓勵和扶持興辦福利企業、工(農)療機構、輔助性工場等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積極扶持和鼓勵殘疾人興辦微型企業,促進自主創業和個體就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要為其提供創業指導、符合規定的稅費減免等政策措施。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全市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和督導工作,稅務、民政、人力社保、工會、殘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強對福利企業的監督管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不斷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範圍,提高殘疾人受益面。
2.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和職業能力建設。依託專業培訓機構,充分利用具備資質的社會培訓資源,對20000名城鎮殘疾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培訓層次,創新培訓模式,為殘疾人實現競爭性就業創造條件。探索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一次性就業率相銜接的機制。組織開展全市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
3.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推進市和區縣(自治縣)按照《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規範》要求建設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普遍開設殘疾人服務視窗和服務項目,為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適應評估、就業和失業登記等針對性就業服務。將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範圍,通過提供即時崗位救助、公益性崗位安置、落實崗位等扶持政策,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加強盲人保健按摩工作,組織實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規範盲人按摩管理和服務。大力推進職業康復勞動項目,引導、支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五)扶貧。
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完善扶貧體制機制,幫助貧困殘疾人改善狀況,使有開發能力的貧困殘疾人脫貧率達95%以上。
1.加大農村殘疾人扶貧服務力度。繼續將殘疾人扶貧納入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扶貧開發計畫,統籌安排,同步實施。把農村貧困殘疾人作為扶貧開發重點對象,有勞動能力和發展願望的貧困殘疾人優先享受國家扶貧開發和惠農政策。做好社會救助和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新建35個殘疾人扶貧示範基地,提供產前、產中、產後配套服務,確保扶貧基地發揮好輻射、帶動作用。
2.推進殘疾人“安居工程”。對符合城市廉租房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優先安排;整合資源加快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動態消除“危房戶”,對新產生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確保發現1戶消除1戶,切實改善殘疾人的居住條件,基本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
3.實施“兩翼”殘疾農戶萬元增收計畫。加大“一圈”對“兩翼”地區的殘疾人扶貧幫扶工作力度。幫扶 “兩翼”殘疾農戶因地制宜發展增收項目,拓寬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實現萬元增收。對50000名農村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開展實用技術培訓,使經過培訓的殘疾人掌握1―2門實用增收技術和項目,實現受訓貧困殘疾人培訓脫貧率達90%以上。
(六)托養服務。
以智力、精神、重度殘疾人為重點對象,建立健全以專業機構為骨幹、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安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
1.加強托養服務機構建設。到2015年,市級要建立集科研、示範、指導、輻射功能於一體的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在40個區縣(自治縣)建立100個公辦或民辦公助的區縣(自治縣)級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依託社區和社會民間機構建立500所日間照料站。制定實施殘疾人托養機構建設標準和服務規範,加強行業管理。加強托養服務隊伍建設,培訓1000名管理和服務人員。
2.大力發展托養服務。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採取政府主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市場運作等形式,支持殘疾人居家安養。通過政策和資金扶持,動員社會服務組織、志願服務人員、家庭鄰里等力量,依託社區和家庭,為更多居住在家並符合托養條件的殘疾人提供服務。建立殘疾人托養護理補貼制度,逐步提高托養服務補助標準,改善托養服務條件,提高托養服務能力和水平,對50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予以補助。
(七)文化體育。
豐富和活躍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和競技體育,不斷提升殘疾人享有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水平。
1.加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2011年年底,建成重慶市殘疾人文化體育中心。公共圖書館和鄉鎮(街道)、社區(村)圖書閱覽室要為殘疾人閱覽提供方便,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要開闢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場所。
2.大力開展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以“殘疾人文化周”為載體,開展基層民眾性殘疾人文化活動。藉助免費開放,搞好“文化進社區”活動。舉辦全市殘疾人文藝匯演,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進殘疾人民眾體育發展,增加殘疾人體育鍛鍊場所和設施設備,城市公共體育場所要積極為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方便。實施“全民健身助殘工程”,建設40個以上殘疾人民眾體育活動示範點,推廣適合殘疾人的健身康復體育項目。推進殘疾人競技體育發展,加強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建設,建立優秀殘疾人運動員人才隊伍,定期舉辦市殘運會,積極選拔推薦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參加第八屆、第九屆全國殘運會、第六屆全國特奧會、首屆全國聾人運動會等國內賽事和2012年倫敦殘奧會、2014年亞殘運會等國際賽事。
3.加強殘疾人文體藝術人才的培養。完善殘疾人藝術人才培訓機制,建立健全殘疾人特殊藝術培訓基地。加強全市各級殘疾人文化藝術組織和團體建設,鼓勵殘疾人參與文化藝術創作。加快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人才培養,引導殘疾人科學參加體育活動。
(八)無障礙建設。
加快推進無障礙建設與改造,建成全國無障礙示範城市。開展殘疾人家居無障礙改造,為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補助。
1.加快推進無障礙建設與改造。結合“宜居重慶”建設,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城市道路、公共建築、居住建築、居住區、公園綠地無障礙設施改建。逐步完善公共運輸無障礙設備,實施公共運輸無障礙改建,城市公共停車區優先設定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開展殘疾人家居環境無障礙建設和改造,重點推進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為500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補助,農村地區逐步推行家庭無障礙改造試點。加快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無障礙改造。
2.推進信息和交流無障礙建設。市、區縣(自治縣)有關部門要將信息交流無障礙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開展公共服務機構無障礙服務達標建設,推動在公共服務行業、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提供語音、盲文、手語和顯示螢幕等無障礙服務;推進政府和有關部門政務公眾信息無障礙;推進各級電視台開辦手語新聞節目並為影視作品加配字幕、廣播電台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圖書和聲像資源數位化建設等,基本實現區縣(自治縣)以上交流無障礙。
(九)維權。
制定實施《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完善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實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1.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納入全市“六五”普法規劃,多途徑、多形式開展民眾性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制觀念。對500名殘疾人工作者開展法制教育培訓。
2.健全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建立以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導,以殘聯、社會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要積極協助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在殘疾人組織設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區縣(自治縣)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鄉鎮(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崗,有條件的村(社區)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點。落實基層殘疾人組織的維權責任,形成統籌區域、城鄉的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工作網。大力推行法律援助卡,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實現法律救助全覆蓋。
3.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健全以鄉鎮(街道)殘聯為骨幹,以社區(村)殘協為依託的全市殘疾人信訪工作網路,暢通信訪工作渠道,完善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性群體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行信訪維權跟蹤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把殘疾人信訪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在基層。提高工作人員的維權業務知識水平和服務意識,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
(十)殘疾人組織和工作隊伍建設。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培養、造就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充分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
1.按照中國殘聯、民政部、財政部、人力社保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意見》(殘聯發〔2009〕13號,進一步推進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組織,加大基層殘疾人組織的工作經費投入。著力培育基層殘疾人工作者和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改善工作條件,逐步提高待遇。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積極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進一步活躍殘疾人專門協會規範化建設工作,做到辦公有場所,工作有制度,經費有保障,切實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
2.加強殘聯幹部隊伍建設,充分履行殘聯領導幹部協管職責,重視殘聯幹部年輕化、知識化建設,選好配強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做好殘疾人幹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工作,強化領導幹部培訓教育,提高其政治、業務素質,造就一批熱愛殘疾人事業、以深厚感情和滿腔熱情、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的領導班子。
3.按照《中國殘疾人事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提高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水準和綜合能力。加快培養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等專業人才隊伍。對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開展學歷教育和重點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人才隊伍規範化建設水平。加強助殘志願者隊伍建設,健全和完善管理機制,為殘疾人提供更好的志願服務。
4.大力弘揚自強不息精神和人道主義思想,積極培育自強典型,廣泛開展扶殘助殘活動。做好重慶市殘疾人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自強模範等表彰工作,做好第五次全國“自強與助殘”表彰大會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推薦工作。
(十一)基礎設施建設。
以殘疾人康復、托養中心建設為抓手,加快殘疾人綜合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全市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總面積達25萬平方米。加強對殘疾人服務設施的統籌規劃,將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文化體育、綜合服務等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在立項、規劃和建設用地等方面優先安排,加大投入,重點扶持,使殘疾人服務設施布局合理、條件改善、服務能力增強。制定並實施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標準,推進規範管理,提高服務水平。
(十二)信息化建設。
加強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建設,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撐。加強信息化專業機構和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工作組織體系。不斷完善全市殘聯繫統網路,實現市和區縣(自治縣)殘聯之間,殘聯繫統與有關部門之間信息交換與共享。加強各級殘聯公眾信息網站的維護和管理,依法推進政務公開,充分發揮公眾信息網站宣傳和服務功能。建立完善殘疾人基礎信息資料庫,整合殘疾人事業信息資源。
(十三)統計、監測和政策研究。
加強統計和監測,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和基礎數據。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理論與實踐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
1.加強基層業務台賬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路化管理套用,開展殘疾人事業統計季報工作,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實效性。加強對各類統計數據資源的綜合分析。完善殘疾人事業相關統計指標體系。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定期做好培訓、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穩定工作隊伍,落實保障措施,提高數據質量,加強分析利用。推進殘疾人抽樣調查的制度化、規範化。
3.加強殘疾人事業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充分發揮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學術優勢,重點開展殘疾人社會福利、殘疾人服務業、特殊勞動權益保護、殘疾人服務提供模式、服務機構設施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監管、無障礙專業等方面政策研究。
(十四)殘疾人慈善事業。
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要建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辦事處,進一步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有效機制。加強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管理,拓展資金募集渠道,募集款物力爭達到1億元,規範資金運作方式,確保助殘款物更好地服務殘疾人事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興辦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紅十字會、慈善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社會組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全市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把殘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各區縣(自治縣)要依據本規劃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各部門要制訂配套實施方案,各區縣(自治縣)、各部門要將本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門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
(二)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發展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探索學校教育和實踐鍛鍊相結合的方法,依託院校加快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文化體育、信息統計等專門人才培養,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立健全繼續教育體系,開展專業人才知識更新培訓。加大緊缺人才引進力度,營造有利於人才成長的環境。
(三)加大資金投入。
通過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社會捐助及個人與單位負擔等多渠道籌集資金,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全市各級政府要建立穩定的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機制,財政支出向殘疾人事業領域傾斜,並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建立完善市級殘疾人事業統籌金制度,促進殘疾人事業區域間、城鄉間平衡發展和重大項目的實施。採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通過資金、場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勵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發展殘疾人事業。
(四)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
全市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注重規劃實施的評價,加強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加強對重大項目的評估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中的問題。有關部門每年要向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告規劃執行情況。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
主題詞:民政殘疾人規劃通知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
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1年4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