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晉王述①初②以家貧,求試③宛陵令,所受贈遺④千數百條。王導⑤戒(6)之,答曰:“足⑦自當止。”時人未之達也。其後屢居州郡⑧,清潔⑨絕倫⑩,宅宇舊物不革於昔,始為當時所嘆(11)。予嘗(12)讀而笑之。夫所謂廉士者,唯貧而不改其節(13),故可貴也;今以不足而貪求,既足而後止,尚可為廉乎?而史臣(14)著之,以為美談,亦已陋(15)矣。
翻譯:山西的王述早期比較窮,求了個宛陵縣縣令的官做,(在位)收受賄賂一千多起。當時的丞相導勸誡他(這樣做不合適),他回答說:“撈夠了自然就不撈了。”當時的人都不理解他的品格。後來他經常調動做地方領導工作,清廉得超過一般人,不動產動產都用舊的不換(新的),這才被人們讚嘆。我曾經讀到這裡而笑他。所謂清廉的人,窮也不會改變他的操守,所以可貴;而他因為沒錢而貪婪索取,撈夠了後停止,這還能稱為清廉么?但史臣記錄下來,把(它)作為令人稱頌的事,真沒見識啊。注釋:
①王述:字懷祖,晉朝的大官。
②初:起初,以前。
③試求:要求試試看。
④遺:此處讀wèi,贈送。
⑤王導:當時的丞相。
⑥戒:勸告。
⑦足:富足。
⑧屢居州郡:屢次作州(刺史)和郡(太守)的長官。
⑨清潔:不貪贓。
⑩絕倫:超過一般人,倫:同類 。
(11)嘆:讚嘆。
(12)嘗:曾經。
(13)節:節操,不做壞事的品行。
(14)史臣:指唐朝編《晉書》的房玄齡。
(15)陋:沒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