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史料記載
據史料記載,春官為古官名,顓頊氏時為五官之一,也為六官之一,《周禮》分設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春官以大宗伯為長官,掌理禮制、祭祀、曆法等事。據《周禮·天官·小宰》,北周置六官,設春官府,以大宗伯卿為主官,正七命。唐光宗元年(684),曾改禮部為春官,改禮部尚書為春官尚書。神龍元年(705)中宗復位後,復原名,後來春官也成了禮部的代名詞。宋﹑明﹑清司天官屬有春官正、夏官正等五官。明太祖立春夏秋冬官,謂之四輔。唐光宗年間曾改禮部為春官,後“春官”遂為禮部的別稱。舊俗在迎春儀式中扮演導牛者的角色。禮縣的春官,都是屬於後者。禮縣的春官主要集中在大灘、龍林一帶,被老人稱作“春官窩子”。
風俗起源
相傳遠古時期,人們不知道按氣候節令來種莊稼,常常有種無收,“三皇”、“五帝”十分著急,便常騎一頭耕牛四處漫遊,向種田者宣傳氣象知識和種田的技術,年年如此,便形成了後來的“春官說春”習俗。在禮縣的許多地方普遍流傳著這樣的“說春”起源:唐朝初年,皇帝叫百姓把田地種好,多收糧食,專門封了一種“春官”,讓他們到各地各戶去送“節氣表”(即後來的春帖)。“春官”們認為既然下農村送表,也該順便說些吉利話,便慢慢興起“說春”之俗。農民見“春官”遠路送來春帖,並笑逐顏開地進行說唱表演,也就酬謝點錢財或糧食、茶葉。畢竟朝廷的“春官”很少,一些聰明憐俐、能說善唱的民間藝人就自動翻印春帖,代替了朝廷的送春之官。關於春官的起源,有很多史料有相當完備的記載。舊時,歲逢冬至季節,便有頭戴烏紗官帽,身穿長衫,背著布褡褳的人,入門送春,一張紅紙上有木刻印的來年日曆,上角處刻有“牧牛圖”(亦稱“春牛圖”),此謂“送春”,伴以說唱等形式,取材多樣,富有趣味。年復一年,源遠流長,為民間習俗,此謂之由來也。春官說唱是流傳於以隴南市禮縣龍林鄉川壩河谷地區為中心地帶,廣泛分布於禮縣下四區,以及隸屬西和縣的部分鄉鎮的一種非常原始的說唱藝術。“說春”是一項延續了幾千年的獨特民間習俗,它是一種向人們預告春天的來臨,宣布春天信息的活動,提醒人們早點春耕,不要誤了農時。
春官分類
“春官”分兩種:一種是隨社火走的“春官”;一種是兩人一組走街串巷的藝人,語言通俗易懂,風格多樣,富有喜劇色彩,人們也樂於接受。春官說唱曲藝主要是以唱為主,伴以說的內容。以隴南山歌曲調、說唱調、“哎”曲自由調三種調式進行演唱,因而形成獨特內容、形式及獨特譜系。《春官歌》的演唱,一般開頭先唱一段《五方財門》或《十二送春》,接著就按這家的職業情況演唱各種春歌。“春官說春”所表現的內容特徵上,均有報“吉祥”、送“祝賀”、示“天象曆法”等主要功能、效用。那么,從其自身的功能特點上不難看出,與古代王室中的“春官宗伯”極其相似。戰國時的春官掌典禮,是祝王室“吉祥”而行“大賀”;民間“春官”說春詞報春,是祝百姓“吉祥”而行“小賀”也。唐代以後的春官掌管天文曆法;而民間春官卻以說春詞、送春帖的形式將其傳給百姓,究其功效,只不過“大巫”與“小巫”之別也!由此可以斷定:民間春官是對唐代以前王室春官的仿效,是從春官演化而來的。
春官唱詞
春官的唱詞,歡快動聽,一般比較固定。均屬男聲對唱,與現代的相聲有些相似,前一個唱完後,後一個人馬上唱自己的一段,在接唱的時候有一個長長的拖音,旋律單調,經配合後十分動聽。歌詞繼承了古代民歌中賦、比、興的傳統表現手法,如:“走了一山又一山,眼看太陽要落山”,屬於傳統表現手法中的賦(即敘述);“春官生來眼兒尖,看見你家炕上寬”,就採用起興的表現手法來表達形象的事物。表現手法靈活多樣。在敘事過程中,巧妙地運用比喻、誇張的修辭手法,也是唱詞中常見的,例如用“打得雪花滿天飛”來比喻木匠們勞動時刨花飄飛的場面,比喻生動、形象。在講述主人富有時運用誇張的手法,例如“院裡栽棵蘋果樹,坑裡的票子沒處去。”主人家富到院子裡撒滿了鈔票,誇耀主人之富到了極致。春官唱詞取材較為廣泛。春官除了傳統固定的唱詞外,隨機應變,見啥唱啥;有時取材於歷史典籍,如《二十四孝》;有寓言故事,如《盤古開闢天地間》;也有反映民情風俗的如《新春喜》、《和氣春》等,取材廣泛,語言樸素。大多為一三句起興、二四句敘事,有些句子押韻,有些不押韻,唱起來琅琅上口,富有情趣。
文化遺產
禮縣龍林鄉的春官在整個隴南民間曲藝文化中占重要地位,他們傳承著隴南市民間優秀的文化遺產。該地區仍舊欠發展,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主人家和圍觀民眾的喜愛。因此,這一種原始的說唱藝術盛行至今、經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