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穩健收益A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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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基金名稱易方達穩健收益A級基金代碼110007
投資類型其他投資風格債券型
首次募集規模11456798742.99最新基金規模1138402587.08
成立日期2005-09-19基金經理馬喜德
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投資目標通過主要投資於債券品種,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原則及比例本基金投資組合應符合以下規定:
 1.本基金將8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類品種;
 2.投資於同一公司發行的短期企業債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3.存放在具有基金託管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4.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正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40%;
 5.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6.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7.本基金在基金契約生效後三個月內應達到上述規定的投資比例;因基金規模或市場變化等原因導致投資組合超出上述約定的規定,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以符合有關限制規定。
 8.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規定時,本基金將相應修改其投資組合限制規定。
收益分配原則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投資者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者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下稱“再投資方式”);如果投資者沒有明示選擇,則視為現金方式;
 2、同一級別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60%,不足部分於次年補足。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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