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09年設定,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掛昌江黎族自治縣法制辦公室、昌江黎族自治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54號)精神,設定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掛昌江黎族自治縣法制辦公室、昌江黎族自治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信訪和法制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增加指導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六)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縣人大、縣政協交由縣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上報;負責《昌江信息》的編輯、出版。

(九)負責全縣政務公開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協助縣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十一)負責縣委、縣政府信訪工作,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二)負責審核並呈報本縣因公出國(境)事項和邀請外國人來訪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縣信訪局1個副科級機構,縣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政府督查室2個綜合機構,共設5職能崗位。

(一)縣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政府總值班室、縣應急聯動指揮中心)

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縣政府與省政府的聯絡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集體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全縣值守督促檢查;負責綜合信息收集、整理和報送;負責全縣應急指揮和全縣應急平台管理工作;組織擬定縣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劃和應急預案;督促指導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災害評估和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應急預案演練;負責全縣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組織應急知識的宣傳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負責應急專家組和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縣應急聯動綜合平台建設和各專業應急平台評估、備案;指導縣鄉應急平台建設;負責應急聯動平台資料庫建設維護。

(二)縣政府督查室(建議提案與政府信息公開室)

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批示進行跟蹤督辦;負責縣人大和縣政協的建議提案的辦理,督促縣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縣人大和縣政協建議提案;負責推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文秘崗

負責承辦縣政府全體會議、協助組織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等全縣性重大會議;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秘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收發、辦理和印鑑管理;負責辦公室保密、檔案、公文核稿、文印和機要通信工作。

(四)信息調研崗

起草和審核縣政府各種匯報材料、政府工作報告、工作總結、工作計畫、會議紀要和縣政府領導的會議講話稿等重要材料;負責政府黨組會議、政府常務會、政府全體會、專題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審核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公文;編髮《昌江信息》,為《海南信息》提供稿件;負責全縣熱點、焦點問題和重要工作的超前與跟蹤性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完成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行政技術保障崗

負責辦公室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紀檢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群工作;負責辦公室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經費、帳目、財產的管理;負責辦公室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信息化的規劃建設、套用管理、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完成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縣信訪局

(六)來訪接待崗

負責接待來訪民眾,收集信訪信息,對民眾來訪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參與協調,督辦民眾來訪事項;負責赴省勸返工作。

(七)來信辦理崗

負責辦理民眾給縣領導的來信;負責民眾給縣委、縣政府領導來信綜合;負責民眾來信的摘報、立項;負責對民眾來信反映情況進行調查並參與協調;負責督辦來信事項。

縣法制辦公室

負責全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年度計畫和專項工作的實施;負責縣政府重大規範性檔案起草、組織聽證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法核、報備工作;負責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和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套用性解釋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政府法制信息的建設和管理;承辦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建議或提案工作;聯繫和協調仲裁工作;負責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法制工作的業務指導。

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審核並呈報本縣因公出國(境)事項和邀請外國人來訪事項;開展對華僑華人重點人物和社團的聯絡交往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合法權益;做好華僑回國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的報批和安置工作;開展引進外來資金、人才和技術等服務工作;鼓勵歸僑僑眷興辦企業並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昌江黎族自治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27名(信訪局4名,法制辦3名,僑務辦2名)。其中:政府辦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縣信訪局局長1名,副局長1名;縣法制辦主任1名;縣僑務辦主任1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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