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
清光緒二十八年,雲南遣生留學日本。兩年後,即1904年,學習警務之錢良駟、於納歸來。雲南遂於省會昆明試辦警察,設雲南警察總局於圓通寺內。
光緒三十二(1906)年,清朝官制改革,巡警部改為巡警司,隸屬民政部。各省巡警總局或警察總局一律裁撤,改設巡警道。巡警道下設警務公所,為全省警務中樞。
宣統二年(1910),雲南警察總局改為雲南警務公所,直屬雲南巡警道。
民國元年(1912),道所俱廢,設雲南省會巡警局。組織暫沿舊制。同年 2月6日 ,又將巡警局改為雲南省會警察廳,省會警察廳裁撤後昆明市政公所內設定警務課。
民國十七年(1928)八月,昆明市政公所改組為昆明市政府,警務課遂改組成為昆明市公安局。民國二十一年(1932),昆明市公安局改稱雲南省會公安局。二十六年(1937)元旦,省會公安局改稱雲南省會警察局。民國三十六年,省會警察局改名為昆明市警察局。
簡介
民國三十七年(1948)九月,恢復雲南省警務處,軍統特務李毓楨任雲南省警務處處長,兼昆明市警察局局長。後之昆明市警察局局長龔少俠、王巍皆軍統特務。雲南省府改組後,警察局內外之重要職務,不無軍統特務擔任。
民國三十八年(1949)四月,省府再次撤銷警務處,於民政廳內設警務科,管理全省警務。旃慶堂任科長。省府任命昆明市市長曾恕懷兼任昆明市警察局局長,並調警察二分局局長李志正任副局長。同年六月,李志正升任局長,遂請趙聘玖為顧問,旋委任行政科長。繼續對警察局人事進行調整,排除軍統特務勢力。員警達3000餘人,除刑警隊長周伯先外,已無軍統特務人員。
1949年12月9日 ,李志正率全體員警隨市長曾恕懷參加昆明起義。
雲南全面接管,設立省公安廳,坐落景星街上原昆明市政府與昆明市警察局地址上。從此,在人民政府領導下,雲南警務步入了新的歷史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