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紅十字會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負責對昆明市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和工作網路的管理工作。 三、承擔市紅十字會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常務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四、組織、開展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全市各級紅十字會開展活動。

機構簡介

昆明市紅十字會(萬國紅十字會昆明分會)成立於1922年,當時下設紅十字會醫院、紅十字會施棺處、紅十字會義地管理處,創辦了5個免費接生站,為人民做了不少好事。抗日戰爭中,組織紅十字醫療救護隊開赴滇西戰場開展戰地救護而享譽全國。市紅十字會1950年實行改組,1966年中斷工作。1978年,在昆明市委和市政府的領導、關心和支持下,昆明市紅十字會恢復工作,在民眾性衛生救護和戰俘遣返、參與自然災害救助、社會服務等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七大”提出的省會城市紅十字會機構要獨立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昆明市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問題,於2002年2月下文,明確將昆明市紅十字會列為市級群團組織;同年5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昆明市紅十字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批准昆明市紅十字會獨立設定為正縣級機構,編制10名,設兩部一室(組織宣傳部、賑濟救護部和辦公室),由市政府領導聯繫,幹部按照市委組織部的有關規定管理,經費由市級財政單列。同年10月,市紅十字會成立機關黨支部,由市級機關工委領導。目前,全市14縣(市)區都落實了紅十字會專(兼)人員,有專職工作人員6名,建立基層組織671個,發展團體和個人會員2萬名。5個縣區的教育局成立了教育局紅十字會,745所學校成立了紅十字組織,發展青少年會員6187人。

工作職能

昆明市紅十字會主要工作職能
一、傳播國際紅十字運動知識和國際人道主義法;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標誌使用辦法》和《雲南省紅十字會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循《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依法建會、治會、興會。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負責對昆明市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和工作網路的管理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對受害者的救護和救助。依照《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條例》開展募捐活動。
三、開展人道領域的社會公益服務活動和衛生救護、防病常識的宣傳普及,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開展非血緣關係骨髓移植供者動員、宣傳工作。
四、組織紅十字青少年開展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的活動,指導學校工作委員會工作,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動,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五、參與愛滋病預防及吸毒危害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要求,參與輸血獻血宣傳和表彰工作,推動我市無償獻血事業。
七、組織會員、志願工作者開展社會服務活動,參與貧困地區的教育扶貧和醫療服務。
八、開展紅十字會查人轉信工作,與境內外紅十字會和組織進行友好往來,開展人道領域的合作與交流,爭取援助。
九、根據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省紅十字會的部署,參加國際和國內的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十、依照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宜。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一、綜合協調機關各項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衛、計算機網路建設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負責市紅十字會資產管理;依法管理市紅十字會接受的國內、國外組織及個人捐助款物。
三、承擔市紅十字會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常務理事會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市紅十字會友好往來。
五、負責完成省紅十字會下達的管理任務,監督、檢查所屬縣(市)、區紅十字會完成省、市紅十字會下達的管理任務。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賑濟救護部

一、組織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統籌並指導市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及縣(市)區工作網路的建設和管理。
二、負責組織培訓救災賑濟骨幹隊伍,提高備災工作水平。
三、負責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情況調查和報災;組織民眾參加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現場救助。
四、組織開展社會救助和募捐工作;負責賑濟款物的計畫、購置、運輸、分發、使用和監督檢查,參與賑災財務監督和管理。
五、負責開展民眾性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和衛生防病知識宣傳;開展愛滋病預防教育培訓。
六、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及人道主義關愛等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宣傳部

一、指導各級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與發展。
二、負責專兼職幹部的培訓和會員會費的收繳、使用、管理。
三、負責宣傳、檢查、督促、指導紅十字會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紅十字運動知識及國際人道法的傳播與教育。
四、組織、開展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全市各級紅十字會開展活動。
五、宣傳報導紅十字會的活動情況、工作經驗和先進模範事跡。
六、組織會員和志願工作者開展社區服務及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組織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七、開展與業務相關的宣傳;負責尋人轉信工作;協助政府開展對台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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