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律師協會

昆明市律師協會的職責是: 組織律師的專業培訓; 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基本信息

昆明市律師協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經雲南省司法廳昆明市民政局批准,於1995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地區性的律師行業自律性組織,受昆明市司法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依法對昆明市市屬律師實行行業管理。凡昆明市市屬註冊執業律師均為本會個人會員,市屬律師事務所為本會團體會員。截至2007年12月,昆明市律師協會有團體會員112家,個人會員近千人。
昆明市律師協會成立的宗旨是:團結全市律師,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優質法律服務,以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發展。
昆明市律師協會的職責是:
組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專業知識,對會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會員的業務素質;
總結律師工作經驗,指導律師開展業務工作;
組織律師的專業培訓;
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對律師遵守執業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向有關部門提出法制建設的建議;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與外國、境外律師民間的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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