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負責市級五機關公務接待工作,正縣級,其行政隸屬關係不變。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和市紀委副廳級以上領導的公務接待任務。
(二)參與在昆明進行經濟合作、文化交流等活動的港澳台地區來賓、重要華僑、知名人士的接待工作。
(三)參與由昆明市承辦的各類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公務接待工作。
(四)負責昆明市市級代表團出訪的後勤保障工作。
(五)負責對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定點接待單位的業務指導及培訓工作。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一)綜合處
(二)接待一處
(三)接待二處
(四)接待三處
內設機構的職責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組織實施昆明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三定規定”工作中負責審定印發,同時抄報市委編辦備案。
三、人員編制
昆明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正縣級)、副主任2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5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