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辦公室 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盤辦發〔2010〕13號),設立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市、區政府的各項法規、規章、決議、決定;承辦上級人民政府檔案、指示在我區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承辦區政府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上級黨委、政府和區委、區人大、區政協轉由區政府辦理的事項。(二)按照區政府領導要求,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之間的工作關係,對有關事項和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三)圍繞區政府各階段的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建議,為區政府領導決策與部署工作提供參考。
(四)負責做好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認真做好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各類文稿;協助區長、副區長組織實施會議決議、決定的事項;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性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籌備工作。
(五)負責起草區政府重要決策方案,年(季)度工作計畫、總結,向上級匯報的有關材料、區政府領導在全區性重要會議上的講話稿及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上報、下發的文(函)稿和發布的公文。
(六)負責對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執行區委、區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區政府有關決議決定和交辦事項的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七)負責辦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代表的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的提案。
(八)負責擬定和組織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擬定區政府實施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制度、辦法,並按規定報上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審查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起草、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並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清理、彙編區政府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檢查、督促行政規章、行政決定的貫徹實施。組織進行行政執法檢查,對行政執法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和協調處理。做好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外事工作;承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安排的對外接待工作。
(十)處理民眾來電、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人民民眾來電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盤龍區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分解、下達區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標任務,組織開展目標督查考核,督促、落實、反饋法制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設推進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指導政府系統目標管理督查工作。
(十三)負責做好各類檔案、電報、資料的簽收、登記、傳閱、交辦、清退、立卷歸檔、保管、銷毀和區政府及其辦公室上報、下發文(函)件的登記、編號、送審、列印、傳送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使用區政府、區政府黨組、區政府辦公室的印鑑和區長的印鑑。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做好各類檔案、電報、資料的簽收、登記、傳閱、交辦、清退、立卷歸檔、保管、銷毀和區政府及辦公室上報、下發文(函)件的登記、編號、送審、列印、傳送工作;負責管理、使用區政府、區政府黨組、區政府辦公室的印鑑和區長印鑑;負責接轉電話,並認真處理,使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暢通,保證政府工作正常運轉;負責辦公室的人事、檔案、紀檢、工會、計畫生育、婦女、老乾等工作;負責購置、保管辦公用品及其它固定資產,做好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公室、會議室、車輛等的管理和協調使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工作人員進行內部調整使用和管理;負責做好崗位目標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做好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保密工作。
(二)秘書科
負責聯繫和協調各分管口的工作;圍繞區政府各階段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問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改進工作、解決問題的建議,撰寫調研報告和有關材料,為區政府領導決策與部署工作提供參考;負責做好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安排工作,認真做好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各類文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性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籌備工作;負責起草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檔案和其他文稿,區政府領導的講話稿和有關文稿;負責起草和組織、指導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起草提請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或提請區政協委員會協商的各項專題報告及綜合性匯報材料;負責區政府領導在會議、各類活動、調查研究中所需的記錄、撰搞、資料收集整理和協調聯繫等服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突發事件、重大事故以及各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向區政府反映的重大問題。
(三)信息科
負責做好信息工作,及時、準確地提供、報送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服務。
(四)財務科
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財務工作。
黨的組織按《黨章》及有關檔案的規定設定和開展工作。
三、其他機構
(一)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區屬各級領導因公出國、赴港澳事宜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做好全區對外禮賓事項的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做好各種專業團(組)出國考察的組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因公派出人員出國考察等涉外相關事宜;開展友好交往、合作與交流工作。
(二)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重點項目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督辦區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事項;負責辦理各級人大、政協交由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提案;分解、下達區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標任務,指導政府系統目標管理督查工作,對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執行區委、區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區政府有關決議決定和交辦事項的情況進行檢查、督辦;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崗位目標考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崗位目標考核、獎懲辦法,組織區政府各部門進行年度崗位目標考評。
(三)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區長熱線電話辦公室
主要職責:向區政府所屬電話網路單位交辦來電反映的問題,並督促認真辦理,及時反饋,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對人民民眾反映的帶有緊迫性、涉及面廣、重大複雜的問題,直接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協調處理並及時向區政府匯報;負責對區政府區長熱線各電話網路單位熱線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考核和獎懲;負責對民眾反映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定期或不定期編髮《特殊重大情況專報》、《工作簡報》、《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反饋》等,為區政府民主、科學決策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區政府區長熱線電話網路單位聯絡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負責我區96128政務信息查詢的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負責創新制度、制定檔案、擬定計畫;負責對本級行政機關和下級部門、單位的政務信息查詢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督促落實首問責任制,確保接通率和民眾滿意率,確保時限內辦結民眾來電反映的問題;負責96128聯絡員隊伍建設,組織好我區行政機關聯絡員的業務培訓,保證政務信息查詢系統工作規範、暢通、有效運轉;負責政務信息網路查詢後台管理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來訪單位的考察要求和上級領導的指示,擬定具體的接待方案,報區級有關領導審定後,具體承辦接待工作;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組織外出考察活動的聯絡工作,並提供與考察活動相關的服務;參與由我區承辦的各類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公務接待工作;加強與友好縣(區)的交流和溝通,充分發揮對外接待工作的優勢,積極宣傳我區三個文明建設的成就;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