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中心簡介

旺蒼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大樓位於東河鎮興旺大道西側,始建於2006年6月,竣工於2007年10月,總投資多1400多萬元,占地面積13畝,建築面積9700多平方米,其中政務服務中心辦公面積2000多平方米。政務服務大樓擁有攝像監控室、中央空調、地下停車場、自動化辦公系統等一流的辦公設施設備。
縣政務服務中心是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單位,內設綜合股、業務股、督察股。中心成立於2007年5月28日,正式啟動運行於2007年11月29日,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監督縣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機構的政務服務工作。
縣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單位52個,視窗工作人員103名,設獨立視窗36個,綜合視窗1個,集中受理、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248項,其中即辦件67項,政務大廳內設並聯審批、社會服務、登記註冊、財稅信用、房產交易登記等5個服務專區,中心採取“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並聯式審批、陽光下作業、規範化管理”的運作模式,按照“進一道門辦公,交規定費辦成,承諾日內辦結”的要求,為民眾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決定、決議和工作部署,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匯報工作。
2、負責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內部運作程式和規定,會同視窗所在部門審議、制訂集中受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並組織實施,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3、組織協調和監督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督促視窗單位(包括各分中心視窗)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審批及承諾事項,嚴格執行規定收費標準;協調處理入駐中心視窗單位之間及視窗單位與項目業主之間的工作關係,定期通報政務服務工作情況。
4、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安排、調整。對進入或者退出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要求進行初審並報縣人民政府決定;對依法決定撤消或者停止執行的已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保障該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停止執行。
5、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諮詢、投訴。
6、負責對服務視窗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負責向縣委、縣政府提供視窗單位目標考核與中心相關的考核資料、依據。
7、政務服務中心黨、團組織按照《黨章》、《團章》對黨員、團員進行教育、管理,加強中心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思路

實現“三個轉變”

由一流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向全省示範型縣級政務服務中心轉變;
由規範化政務服務中心向標準化政務服務中心轉變;
由“三個平台”(行政審批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便民服務平台)向多功能服務平台轉變,努力打造以政務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多功能政務服務區,建立“政務服務超市”。

抓好“四個重點”

一是以推進“兩集中、兩到位”為抓手,努力提高視窗辦事能力和效率。
二是以實施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努力提升中心服務水平和形象。
三是以完善政務服務體系為抓手,努力拓展為民服務的平台和領域。四是以培育“團結奮進,勇爭一流”的中心文化為抓手,努力塑造行政效能的示範和標桿。

實施“五個一流”

一流的效率,現場辦結率95%以上,按時辦結率100%;
一流的服務,民眾滿意率95%以上;
一流的管理,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嚴格問責;
一流的隊伍,加強政務服務視窗和機關管理兩支隊伍建設;
一流的技術支撐,各部門業務專網進中心,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網路納入重建規劃。

達到“一個目標”

創建全省示範型縣級政務服務中心,打造全省乃至西部地區審批環節最少,辦事效率最高的地區之一;把政務服務中心打造成聯繫民眾的紐帶,政府形象的視窗,轉變作風的示範,體制創新的平台,依法高效服務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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