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庄園制

10世紀時,貴族們大規模放棄《大寶律令》中規劃的中央行政組織,於是朝廷重新組合,使政治階層和社會基層相互吻合,在此形式下,一度退出政權中心的貴族又重返政府。

劇情簡介

10世紀時,貴族們大規模放棄《大寶律令》中規劃的中央行政組織,於是朝廷重新組合,使政治階層和社會基層相互吻合,在此形式下,一度退出政權中心的貴族又重返政府。其中不乏熱衷權力的僧侶階級。這種政府私有的明顯標誌就是莊園的成長。

其實,早在743年,為了國家財政收入的需要,聖武天皇就曾將復耕的土地劃在公地之外,再者,寺院和貴族占有大量的免稅田地,這就使得田地的分配和再分配無從進行。加之人口增多,於是班田制就已經名存實亡了,至902年,班田製成為絕響。與此同時,私有制莊園迅速發展,結果造成朝官大族和寺院在法律保護下,大批占有免稅田地,土地私有化成為合法。

10世紀後,寄進風盛行起來,小農和小地主把土地獻給有勢力的官僚,以求得保護,這使土地集中的趨勢一發不可收。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相當完整的莊園組織和行政模式出現了。莊園組織接掌了過去中央皇室在地方上的政府職能,莊園的領主可以是官員,或是僧侶,他們通常具有使莊園免於外界干涉騷擾的法律頭銜,管理人員通過收稅的方法來調節紛爭,並給莊園民提供保護。真正的耕作管理者為“名主”,向莊園主負責。莊園的擴大使國家收入不斷萎縮,1069年,皇家曾試圖取締莊園的存在,但沒有任何效果。

剩下的公地大部分轉為皇家或公家機關的莊園。莊園領主取代了政府向莊民徵稅、賦役,並擁有司法、警察的權力。

718年頒布的《養老律令》、723年頒布的《三世一身法》等,使班田制(土地國有)向莊園制轉變,是日本封建莊園發展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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