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年聯合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年聯合會(簡稱自治區青聯)是經自治區黨委批准於1956年9月25日成立的。 自治區青聯的最高權力機關是自治區青聯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自治區青聯委員會由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下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自治區青聯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年聯合會(簡稱自治區青聯)是經自治區黨委批准於1956年9月25日成立的。
自治區青聯是在自治區黨委領導下的自治區基本人民團體之一,是以共青團新疆區委為核心力量的自治區各青年團體的聯合組織,是自治區各族各界青年廣泛的愛國統一組織,是自治區愛國統一戰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自治區青聯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六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和團的十五大、十五屆二中全會、全國青聯九屆五次常委(擴大)會議精神,以推動青年人才發展和促進各族青年大團結為主線,不斷實現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設的創新,不斷提高委員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團結凝聚廣大青年特別是青年人才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自治區青聯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現有會員團體15個,其中全區性團體會員5個,即自治區團委、自治區學聯、自治區青年企業家協會、自治區青年志願者協會、自治區青年攝影工作者協會。地方性團體會員12個。個人委員582人,由各會員團體推薦,經與自治區青聯協商產生的代表出任。自治區青聯的最高權力機關是自治區青聯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自治區青聯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名。自治區青聯委員會由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下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自治區青聯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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