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裡,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詩經・齊風・南山》里有一句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稍有違規越矩的思想,即被批為大逆不道。包辦婚姻的最大弊端在於不能尊重婚姻雙方的個人情感。這一狀況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到新中國成立之初的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實施,這部婚姻法明確廢除了包辦婚姻,確立了婚姻自由。
起因
網上有一項調查顯示:選擇面太窄、工作太忙、對配偶要求較高、對未來婚姻感到恐懼、重視事業忽略生活情趣、性格內向不善於與異性交往以及社會環境等因素制約了當代青年的婚配。許多受訪者認為,擇偶難的主要原因是“生活的交際圈過小,生活環境過於單一”。
發展
在這樣的背景下,新“包辦婚姻”的出現多少讓人感到無奈。談起理想中的浪漫愛情,年輕人的笑里除了羞澀,還多了一分掩飾不了的苦澀。心理諮詢師賈彩靈認為:按照傳統家庭倫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如果到了結婚年齡還沒有戀愛對象,家長就開始有壓力了,甚至感覺沒面子,進而會把這種心理傳遞給自己的孩子,加上周圍人的眼光也讓更多單身男女直不起腰來,最後,不得已接受了父母的“包辦婚姻”。
結果
珍愛網2011年7月舉行過一次社會婚戀情況調研,以30歲以下首次婚姻的男女為調查對象,調研266人。調查結果顯示,其中社會自由交往相識的占39%,親戚朋友介紹的占24%,父母介紹的為24%,同學關係11%。這意味著由家人、親友介紹的近似過去“媒妁之言”的方式相識並走向婚姻殿堂的占48%之多。
社會現狀
“包辦婚姻”更多是出於對現實條件的考量,講究所謂的“門當戶對”,所以最終由社會關係比較豐富和交往廣泛的父母來打點。不少家長認為,相親活動不僅為大齡青年提供了更多接觸異性的機會,而且目的直接,如果雙方條件相當,可以提高效率。
社會評價
並非所有的年輕人都認可“包辦婚姻”。有人說,這種新時期的相親首先是子女與父母的較量。很多父母願意代子女去相親,而作為子女來說,一半是期望,一半是逃避。在一事業單位上班的喬女士告訴筆者:“我很反對父母一天到晚托人給我找對象,好像我嫁不出去似的。對於相親我不會正面牴觸,父母讓我去相親,我就會去,但都是敷衍了事。見了很多對象,每次都感覺不好,時間長了,大家都覺得我是個很挑剔的人。其實,我只想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對象。”
和舊社會的“包辦婚姻”相比,新時代的“包辦婚姻”還是有區別的。家長普遍認為:自己根本無法包辦,只是把信息給孩子,自己起個牽線作用,成不成,全在孩子自己。一方面,子女將戀愛中的自由選擇權交給父母,在萬人相親大會上由父母圈定多名“達標”候選人,為子女牽線搭橋;另一方面,青年男女仍有最終的自由裁定權,畢竟最優人選還在於事後的單線接觸。
意義
“包辦婚姻”,這個看似早已離我們遠去的字眼,其實並未離去。在現代生活中,的確有一些“80後”、“90後”開始羨慕這樣的婚姻。他們口中的“新時代包辦婚姻”包含父母牽線搭橋、出資籌辦婚禮,甚至婚後,父母幫忙照顧生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