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藩-玻耳茲曼定律

斯特藩-玻耳茲曼定律

斯特藩-玻耳茲曼定律(Stefan-Boltzmann law),又稱斯特藩定律,是熱力學中的一個著名定律,由斯洛維尼亞物理學家約瑟夫·斯特藩(Jožef Stefan)和奧地利物理學家路德維希·玻耳茲曼分別於1879年和1884年各自獨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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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藩-玻耳茲曼定律

相關解說

斯特藩-玻耳茲曼定律提出過程中斯特藩通過的是對實驗數據的歸納總結,玻耳茲曼則是從熱力學理論出發,通過假設用光(電磁波輻射)代替氣體作為熱機的工作介質,最終推導出與斯特藩的歸納結果相同的結論。本定律最早由斯特藩於1879年3月20日以 "Uber die Beziehung zwischen der Warmestrahlung und der Temperatur" (《論熱輻射與溫度的關係》)為論文題目發表在維也納科學院的大會報告上,這是唯一一個以斯洛維尼亞人的名字命名的物理學定律。其內容為:
一個黑體表面單位面積在單位時間內輻射出的總能量(稱為物體的輻照度或能量通量密度)j* 與黑體本身的熱力學溫度T(又稱絕對溫度)的四次方成正比,即:j*=∈б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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