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文書檢驗,有的稱檔案檢驗或文書鑑定,習慣上簡稱文檢。它是指在訴訟活動過程中,對於與案件有關的文書進行勘檢,分析,識別,鑑定,以及對文書情報資料的蒐集,儲存,查對等各項活動的總稱。文書檢驗是一項專業特點很強的技術手段,是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的一個重要的學科組成部分,是訴訟活動中確定文書的物證,書證價值的重要方法 。
內容
亦稱檔案檢驗,刑事偵查技術的組成部分之一。檢驗的對象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作為證據的由文字元號形成的材料。檢驗的主要任務是辨別文書真偽,顯現被掩蓋或被燒毀的字跡內容和認定文書字跡是否某人親筆書寫。文書檢驗包括筆跡檢驗以及文書物質材料的檢驗。筆跡檢驗,主要檢驗文書上書寫字跡和受審查人(或某一特定人)樣本字跡所反映的筆跡特徵、文字安排布局特徵以及與它密切相關的書面語言特徵,以認定文書上字跡是否為受審查人(或某一特定人)所書寫。文書物質材料檢驗,是用化學和物理的方法對文書所用紙張、墨水和漿糊、水等所進行的檢驗。檢驗的任務是發現文書製作的特點,判明製作的方法,鑑別各項物質材料的種類,查明文書損傷毀壞的原因,目的在於確定有無偽造變造;同被告人處發現的相應材料比對,確定其種類是否相同。偽造和變造文書檢驗,是一種綜合性的檢驗,除了筆跡檢驗和物質材料檢驗外,還要檢驗是否有擦刮、消褪、添寫、改寫、改貼照片等特徵,並顯現被消除的原文內容,鑑定印章印文是否偽造,從而查明文書是否偽造,是局部偽造還是全部偽造。
文書檢驗還包括對印刷文字、列印文字的檢驗,以認定印刷文字所用的鉛字和列印文字所用的打字機。此外,收取、整復被撕碎的文書和顯現被燒毀的文書的字跡,也是文書檢驗的任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