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反映論

文學反映論

文學反映論是一種關於文學本質的看法,認為文學是社會現實的反應。

“文學反映論”主要在我國70-80年代文藝思潮爭論中出現。文藝與政治的關係、反映論、方法論等。
文學反映論認為,文學是一種用語言符號塑造形象反映現實的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文學作品是作者對世界的產生的看法與觀點,是一種世界觀但卻不是方法論。也就是說,你無法把文學作為一種價值實現的手段,從這方面說文學又是超功利的,從人類學的觀念看,文學是人的活動;從辯證唯物論的觀念看,文學是人的一種反映活動;從現代的經濟學觀念看,文學是一種藝術生產活動;從美學的社會學的觀念看,文學是審美意識形態;從歷史唯物論角度看,文學應該是“人民文學”;從媒介和符號的觀念看,文學是一種交往對話。馬克思主義就從人類學的、哲學的、經濟學的、美學的、社會學的、媒介學的、符號學等多學科視點來理解文學,從不同的角度描畫了文學的整體面貌
所謂審美的意識形態論,就是“審美反映論”,它來自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也就是唯物主義的“反映”論。反映論(意識形態論)是支撐傳統的文學理論教材的哲學基礎,可以說,反映論對我國當代文學理論教材建設功不可沒。可以說,反映論儘管不能回答與解決全部文學問題,但它是建立科學的文學理論教材的基礎和起點。沒有反映論也就沒有傳統的文學理論教材。說到傳統的文學理論教材中的哲學基礎反映論,目前國內有些學者一談起總把它說成是機械的唯物主義的反映論,並藉此把傳統的文學理論教材全盤否定,我認為這是不客觀的。其實它們並不是一回事。傳統的文學理論教材哲學基礎總的來說,是馬克思主義的唯物主義能動的反映論,而不是機械唯物主義的反映論。機械唯物主義的反映論認為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一切意識的東西終究都是物質的東西反映。這無疑是正確的。它錯就錯在把反映當成是機械的,是人的感官對於外界刺激的消極、被動的接受,把主體的作用完全排除在反映的活動之外。這種機械的反映論主要是在十八世紀以來,受到“牛頓的力學思想和霍布斯等人的人是一架按力學性質運動的機器的學說影響下而發展起來的”。[10]
所謂審美反映論,它的基本含義有:一是仍然堅持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但更強調文學是審美的意識形態,從一般的或普遍性質來看,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從特殊的性質來看,文學是審美的意識形態;二是仍然強調生活是文學的惟一源泉,文學不僅是生活的反映而且是能動的審美反映,生活的內容要變為文學作品的內容,不是直接的,而是通過審美反映的中介即作家的審美心理的深加工;三是文學反映生活的根本特徵是審美或詩意情感,而不是形象。形象只是反映生活的一種形式。文學所反映的對象的價值屬性是它的審美屬性; 四是文學從內容到形式都是審美的,這決定文學的特質是審美的;五是審美反映的內容既是感性的;既是理性的;既是智力的,又是直覺的;既是意識的,又是無意識的。審美反映的對象是生活的“整體性”、“詩意聯繫”、“詩意本質”(童慶炳語)的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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