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冉

長春市 綠園區同心街道同心村原黨委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敬冉利用職務之便受賄問題。2011年至2012年,敬冉不經民主程式,私自以村集體名義,將3.7萬平方米集體土地賣給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收受開發商賄賂200萬元;敬冉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敬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