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博士

教育博士

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Education”,英文縮寫為Ed.D。 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是造就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領域的職業型和研究型並重的複合式高級專門人才。1921年由哈佛大學教育學院率先設立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哈佛大學明確了教育博士項目以培養高級 “研究型專業人員”為目標,重點培養解決教育問題的能力、領導學校組織變革和教育變革的能力、項目管理的能力、團隊合作的能力,並以新知識生產模式和項目管理理論為主要的理論基礎,貫穿於整個教育博士培養的過程之中。2009年,北京大學等15所高校被批准為首批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試點單位,2010年開始招生。教育博士與教育學博士一樣,同樣接受了嚴謹的學術訓練。在研究方向上,更加側重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類似於工學博士和工程博士(D.Eng)的區別。

基本信息

設定方案

(2008年12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一、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和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實現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進一步調整和最佳化教育學科類型、結構和層次,培養教育實踐領域高層次專門人才,設定教育博士專業學位。

二、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Education”,英文縮寫為Ed.D。

三、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目標是造就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領域的複合型、職業型的高級專門人才。

四、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學素養、紮實寬廣的教育專業知識,能夠創造性地運用科學方法研究和解決教育實踐中的複雜問題,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等領域的高層次實際工作。

五、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招收對象是具有碩士學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具有相當成就的中國小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

六、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課程體系應符合教育發展對專業化管理者和決策者、專家型教師及教育家培養的總體要求,課程內容要反映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前沿水平;課程結構應體現綜合性、專業性和實用性;課程學習採用模組課程和學分制;課程教學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專題研討、現場研究、案例分析及教育調查等方法。

七、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於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實踐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套用價值的關鍵問題,學位論文應具有較高的難度和創新性,反映學位申請人綜合運用理論和科學方法探索與解決教育實踐問題的能力。

八、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制,導師小組集體指導。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包括相關實踐領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九、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由具有教育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並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的高等學校授予。

十、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招生學校

教育博士招生工作列入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實施學歷教育;招生專業領域暫定為學校課程與教學、學生髮展與教育、教育領導與管理三個領域,試點階段每校招生專業領域不超過2個。

進行教育博士招生的學校有十五所,分別是: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東北師範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華南師範大學

西南大學

陝西師範大學

西北師範大學

問題啟示

問題

基於在同一領域授予兩種學位的事實,Ed.D.在其發展過程中被不斷地與Ph.D.進行比較。通觀各國實踐,Ed.D.研究生培養存在著相當多的共性問題,認識並了解這些問題,無疑對我國Ed.D.的發展會起到重要促進作用。

1.Ed.D.與Ph.D.兩種學位的博士生教育的趨同。

現實的狀況是:從入學標準來看,兩種學位的博士生教育差異是很小的,兩者在入學時所要求的經歷(課程)和業績(學術論文)等都極其相似;甚至從整個培養過程,無論是課程設定,學位論文的要求、評估等,都存在很大程度的趨同,致使在Ed.D.人才培養中專業知識的創新和專業實踐的適切性方面並無多大提高。

2.尚未形成獨特的Ed.D.人才培養模式。

各國在設定Ed.D.時,為區別於Ph.D.,均對其性質、培養機制和評估標準做了相關界定,但對Ed.D.的學位內涵部分缺乏明確界說,這直接導致關於該學位共同理解的合理標準缺失問題,也因此使兩者常被混為一體,無法形成獨立於哲學博士研究生教育體系之外的培養模式。從課程設定、教學方式到畢業論文的選題、評價機制及師資,Ed.D.都是以Ph.D.為母板,要么游離於其左右,要么緊隨其後亦步亦趨,造成Ed.D.研究生教育既無法在學術上與Ph.D.相媲美,又沒能切實提高學生的實踐套用性。

3.Ed.D.人才培養質量標準參差不齊。

基於上述兩問題,致使對Ed.D.人才培養評價標準的缺失,Ed.D.人才培養的質量普遍不高。

4.Ed.D.研究生教育中的退出機制缺失。

因而退出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是迫切的,只有這些才能確保教育博士的質量,同時又不造成教育資源的浪費。

改革論爭

(一)面對Ed.D.的發展困境及社會各界的批評,引發了關於Ed.D.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激烈論爭。

1.是否應將兩種學位的博士生教育區別開來

針對二者的趨同問題,美國發起了一場要不要將兩種學位加以區別的討論。

2.畢業論文的存廢之爭

為解決兩種學位畢業論文的趨同問題,一些人主張取消Ed.D.研究生教育的畢業論文,另外一些人則堅決反對。

3.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的存廢之爭

隨著趨同問題及畢業論文等論爭的進一步發展,人們開始質疑Ed.D.存在的價值,並思索其廢除與否的問題。

(二)許多人認為,Ed.D.仍然有存在的價值。

1.Ed.D.所面臨的問題並沒有如萊文等人所描述的那么嚴重,不能依據不可靠的事實做出取消Ed.D.的決策。

2.即使Ed.D.研究生教育中存在一些問題和缺陷也屬正常,其他學科的專業學位博士生教育也是如此。

3.美國的教育實踐對其從業人員所提出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未來的美國中國小校長、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都應是具有批判反思能力的研究型專業實踐者,而這離不開Ed.D.研究生教育為他們提供實踐取向的博士學位研究生教育。為此,美國需進一步擴大和完善Ed.D.而不是廢除。

反思

我國的Ed.D.研究生教育於2010年開始試點招生,這是高等教育回應教育專業的研究和發展需要的自然結果,既順應了社會經濟發展對高層次高素質專業人才的需要,也是我國學位制度多樣化發展和進一步完善的必然結果。但應認識到,Ed.D.研究生教育在我國剛起步,必將遇到一些與國外類似甚至相同的問題。只有正視問題,才能更好地解決問題,從而促使Ed.D.研究生教育更好地發展。

(一)如何使教育博士與教育哲學博士享有同樣的“地位”

在我國歷來有著輕專業教育的傳統,而Ed.D.是以Ph.D.為參照設立,這易使大家形成Ed.D.僅是Ph.D.下位概念的錯誤認識。

(二)如何避免趨同問題,形成獨立的行之有效的Ed.D.人才培養模式

就2010年的招生情況及2011年的招生簡章分析可知,各高校的招生指標皆由國務院學位辦統一規定,即從15所高校既有的Ph.D.研究生的招生指標中劃撥,這不僅限制了各高校招生的積極性,也不利於Ed.D.的發展。

就人才培養模式看,皆為在職攻讀,前兩年短期集中上課,後兩年在職撰寫論文,且對論文選題並未如國外一般做出相應要求,即不要求教育博士生的畢業論文針對實踐問題,從而做出具獨創性貢獻的博士學位論文,完全可理解為與Ph.D.學位論文的要求一致。

再就招生入學考試的程式、科目看,都與Ph.D.一樣。Ed.D.人才招生考試及錄取均由教育部統一安排。在具體操作層面,各試點高校的Ed.D.人才招生入學考試仍採取和Ph.D相同的方式,即同樣的報考程式,設定相同的3門考試科目:英語(俄語)、專業基礎、領域知識考核。Ed.D.研究生教育並未有任何環節突出專業實踐經驗和能力的培養,故與Ph.D.研究生教育的差異也就無從體現。因而,兩者的“趨同”問題依然存在,且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三)如何整合師資,讓Ed.D.研究生教育更具適切性我國的Ed.D.人才培養

儘管有個別學校提到施行“導師組”的方式(見廈門大學2010年招生簡章),但均無對教師實踐經驗的相關要求。Ph.D.研究生教育的導師大多是接受過嚴格學術訓練的研究型學術教師,在對教育博士生的施教過程中自然慣以教育哲學博士生同樣的內容與方式進行,這對教育博士生實踐方面的提升無從保證。因此,如何整合師資,使Ed.D.的人才培養更具適切性,仍是一個大問題。在這方面可借鑑英國的“混合式導師組”的做法,也可學習美國組建多元背景的教師隊伍,將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教育專業人員納入教師隊伍。

(四)如何確保教育博士的質量規格?是否需要全國統一標準

從本質上講,Ed.D.研究生教育更需自主以確保其靈活組織和開展。而教育部的統一安排、統一標準,並不一定能確保Ed.D.的質量規格,畢竟Ed.D.人才培養的特色不在於學生課程考試成績的優秀及畢業論文的學術價值,而在於以“診斷式治療”的方式,有針對性地提高學生應對工作中各種實際問題的能力,促成其專業實踐能力的提升。

啟示

(一)明確培養目標,培養“研究型的專業人員”

教育博士的培養應以“實踐性”為其基本價值取向,注重基礎知識、專業性向、解決問題等能力的培養,具體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紮實寬廣的專業基礎知識

2.研究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3.良好的專業性向

(二)最佳化課程設計,提高研究素質和專業能力

1.改善專業基礎課程

2.加強選修課程

3.突出方法類課程

(三)創新教學方法,促進學生合作、探究與反思

(四)健全考核制度,嚴把培養質量關

1.改善入學考試制度,強調專業績效導向的甄選

2.完善學分制,規範學年要求

3.籌建導師小組,採用集體指導的方式

4.多維評價標準與主體,保障學業成績

5.革新學位論文形式,提高學生實踐能力

可行探索

從2000年以來,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國內知名高校先後通過各種方式,探索在現行學位制度範圍內為教育戰線培養研究型和專家型的教育管理人才的機制和模式。經過數年努力,先後為高等院校和中國小培養了數十位高素質、研究型的管理人員。在實踐過程中,這些院校通過制定和修訂培養計畫、革新課程內容、改革教學方式、加強實踐研究和實踐反思環節、吸收相關領域的專家合作指導等改革舉措,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整套完整的培養研究型專業人才的成功經驗。
在探索高層次職業人才培養模式的過程中,上述院校先後與哥倫比亞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南洋理工大學及香港大學等境外著名高校開展合作,吸收境外優質教育資源共同參與整個培養過程(包括招生對象的確定、報考條件的規定、入學考試科目和內容的設計、課程計畫的制定、論文標準的研製等)。在這個過程中,這些國內知名高校直接學習到了境外相對成熟的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經驗,為開展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