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介紹
教練式領導者能夠充分調動員工工作意願,提高其工作能力,高效地完成工作目標,使企業以更強的適應性面對新的挑戰。
詳細內容
教練式領導最初出現在體育界,與企業聯繫在一起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
“教練式領導力”的這種倡導,事實上為“領導力”賦予傳遞了新的內涵:發展員工能力。
當然,很多經理都發現自己要成為下屬的教練相當困難。導致這種困境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常常覺得自己應該懂得所管理的任何事情,能夠解決下屬的全部問題,並且他們已經習慣於這樣做。他們發現授權常常出現問題,因為那樣做會使得他們失去對事情的直接控制。他們相信,他們應該按同樣的方式管理每一名員工,但事實上卻不能如此,因為每個員工都是不一樣的,而且他們在成長過程中所面臨的挑戰也不一樣。
但“教練式領導力”已經成為現代經理不能迴避的選擇。由於績效管理的實施,它已經日益成為適合提升組織績效的有力方式,因為它能夠幫助員工提升自己在工作中的獨立性。
“教練式領導力”需要管理者改變自己關於控制和命令的常規管理方式,將成長的空間讓給員工。這時,管理者需要做的是幫助下屬進一步洞察自我,發揮個人的潛能,從而有效地激發團隊並發揮整體的力量,促進團隊建設,增加企業的凝聚力,達到快速提升企業效益的目的。
理論發展
教練式領導關注的重心
“教練式領導” 關注的重心從做什麼(what)轉移到如何做(how)。在歷來領導應該做什麼的討論中,基本上有3大流派:特性派、活動派和行為派。特性派是說一個好領導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素質品性,比如誠實、正直等;活動派是說一個好領導應該專注於做什麼事情,比如構建願景、激勵人心等;行為派是說一個好領導應該如何做事情,即便是選擇正確的事情也應該採用正確的方式來做。情境領導就是將做什麼和如何做進行了一定的結合,但是還是偏重於“做什麼” 。從這個意義上說, “教練式領導”是對情境領導在“如何做”方面的補充和延伸, 因為教練技術就是關於如何做的技能。
教練式領導的特點
教練式的領導是一種雙高階段的領導模式,在這種領導模式中,指揮性行為和支持性行為是並重的。教練式的領導恰好對應的是團隊發展的第二個階段。
教練式的領導風格
1.從行為上來看,是雙高的,高指揮、高支持。
2.從決策權來看,領導是在徵求意見以後再做決定。
3.從溝通上來說,是一種雙向交流,並且提供反饋。
4.從監督上來說,比第—階段的次數要少。但因為第二階段衝突不斷,建議監督的頻率還要維持在一定的範圍內,不宜過少。
5.從解決問題方面來看,建議領導者不要過多插手,當團隊成員認為比較困難時,才幫他解決。
6.如果第一階段團隊領導者在團隊中處於核心位置,到了第二個階段,團隊成員對領導者就會產生懷疑和不滿,因此建議領導者稍稍退出中心,多徵求下屬的意見。
套用實例
1.幫助下屬確定問題,因為下屬可能還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2.幫助下屬設定目標;
3.明確指導下屬,並制定行動計畫;
4.清楚說明決策的理由,同時也聽聽下屬的想法,促進他們提出一些新的意見和想法,必要的時候支持和讚美下屬提出的任何意見和建議;
5.在決策的過程中,領導者依然是最後的決策人。教練式的領導風格適合第二階段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