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5年10月,駕車的黃淑芬與騎車的趙香斌發生交通事故。事後,趙被送往醫院搶救,輾轉多地治療。唐山警方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定,黃違反“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規定,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趙承擔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兩年中,趙香斌治療花費巨大,一家人還賣掉房子用於他的治療。趙香斌的兒子趙勇多次找黃淑芬討賠償,但只拿到2.6萬元。
2017年6月,唐山豐潤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黃淑芬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趙香斌承擔次要責任。黃淑芬賠償趙香斌各項損失約93.6萬元,除去保險公司的理賠和兩年來支取的2.6萬元,需賠償餘下的86萬元。
不過,法院判決後,黃淑芬一直未履行賠償,趙勇多次聯繫黃淑芬未果,無奈之下,在網上以“教科書式耍賴”為題,公開曝光黃的行為。曝光的音視頻顯示,趙跟黃要錢時,黃說,“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有啥用”、“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麼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判幾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不用還了”“就是躲著你,你愛把我怎么著怎么著。”
趙勇還指出,黃淑芬不僅不賠償,為了轉移財產,在事故發生後一兩個月內,還以她女兒的名義,買了一套房、一輛車。面對質問,黃某女兒,也是找各種理由辯解開脫,甚至還稱,自己家比普通家庭還窮一些……
受害方傾家蕩產,救治親人,肇事方卻一副若無其事、“愛咋的咋的”的嘴臉,耍賴水平確實達到了教科書的級別。討債視頻曝光,網友都看不下去,紛紛留言,譴責這一家子。截至2017年11月27日,視頻播放量已經達到6700多萬,微博轉發30多萬次。
處理結果
面對教科書式耍賴,譴責未必管用,畢竟是拖欠的是80多萬的救命錢,且法院已判決,法律不能也“束手無策”。“教科書式耍賴”肇事女司機黃淑芬被拘留後,她的家人賠付了3萬元,供受害者治療。2017年11月27日,受害者兒子趙勇處證實,27日早上,唐山豐潤區法院工作人員電話通知他,黃淑芬的家人將3萬元交至法院。
在劉明月向法院交錢前一天,唐山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為由,決定對其母親黃淑芬拘留15日。
懲戒措施
在同情和指責之餘,如何能夠讓“教科書式耍賴”受到應有的約束,卻是一道亟需解決的命題。一直以來,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機制。正因如此,如今的失信成本不可謂不高。根據發改委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6月,累計公布失信被執行人761萬例,限制733萬人次購買飛機票,限制276萬人次購買列車軟臥、高鐵、其他動車組一等座以上車票。不僅海陸空全面限制出行,有的地方還嘗試綁定“專屬彩鈴”、設定永久來電顯示、查封微信支付寶賬戶,全方位敦促老賴們履行義務。然而,即使“最狠制裁”,面對“教科書式耍賴”卻依然“心有餘而力不足”。究其原因,信用懲戒是道德譴責的延伸,當失信人選擇閉門不出或者罔顧公序良俗的時候,就難以觸及失信人的痛點。因此,要根治“教科書式耍賴”,需要針對性的“教科書式懲戒”。失信懲戒在力度上留下的空白,將由法律強制力來填補。
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換言之,對觸犯拒執罪的老賴,除了在高消費等方面進行信用懲戒,還要善用強制申報資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據傳調查詢問等有力措施,讓法律有“牙齒”,讓老賴感受到“疼”。我們期待“教科書式的懲戒”早日來臨,能夠給這一家人生活希望的同時,也能讓更多的人在遭遇耍賴的時候面色從容,拿起名為法律的強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