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坊樂

教坊樂

中國唐代以後由教坊管理教習演奏的音樂。

中國唐代以後由教坊管理教習演奏的音樂。教坊是中國唐、宋、元、明期間傳習、管理宮廷俗樂的機構。教坊樂的內容因時因地而有所不同。唐代統治者重燕樂而輕雅樂。因此唐代教坊所管理教習的歌、舞和散樂與太常寺掌管的雅樂不同,與前幾代(周至南北朝)宮廷中使用的俗樂也不同 。唐玄宗時長安教坊藝人曾多達 11400人,依照技藝的高低分成若干等級。技藝最高的藝人常為皇帝表演。宋代宮廷因襲唐代舊制,教坊主管燕樂,規模龐大。北宋教坊分立為4部:大曲部、法曲部、龜茲部、鼓笛部。各部所用樂器和擅長演奏的曲目均不相同。教坊樂有 3種類型,一種是舊曲改編 ,一種是樂工創作,一種是皇帝自己創作。南宋時稱“教坊大樂”為燕樂,以區別於號稱“大樂”的俗樂。北宋和南宋教坊樂部所用的主要樂器有觱篥、龍笛或笛、笙、簫、琵琶 、方響、指板、杖鼓、大鼓等。北宋教坊使用的塤、箎、箜篌、羯鼓等,南宋教坊則不用。自南宋以來,民間音樂迅速發展,宮廷演出越來越多地由民間藝人入宮供奉,教坊樂的規模已趨縮小。元世祖時,曾搜訪舊教坊樂工,設定教坊司。明代教坊司掌管宴會大樂,並承應樂舞和戲曲。清代教坊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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