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銀行

政府銀行

政府銀行,也稱政策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政府銀行,其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七)經理國庫。(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巨觀經濟分析與預測。(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概念

政府銀行,也稱政策性銀行。政府銀行是政府為資助國民經濟某一方面的發展而設立或控制的銀行。由於政策性銀行的業務領域是政府扶持的,而這種扶持又不是具有普遍性,而是扶持某個特定的領域,所以也將之歸為專業性銀行一類。

相關信息

政府銀行是政府為資助國民經濟某一方面的發展而設立或控制的銀行。由於政策性銀行的業務領域是政府扶持的,而這種扶持又不是具有普遍性,而是扶持某個特定的領域,所以也將之歸為專業性銀行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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