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發布的《政府熱線服務規範》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政府熱線服務規範》中規定,受理要求中規定政府熱線受理宜採取每周7天,每天24小時工作制。電話受理時應在15秒之內接聽,連續24小時內呼叫接通率應大於等於95%;簡訊及其他媒體受理時,回響時間應不超過3分鐘;信箱受理時,回響時間應不超過24小時。
同時,受理事項時,服務人員應耐心細緻並有效引導服務對象表達訴求。服務對象要求個人信息保密的,應對工單進行保密處理。電話受理不宜設定互動式語音應答選單,不應出現商業廣告。
管理
根據《政府熱線服務規範》,政府熱線可根據職能需要設立管理機構和受理機構。管理機構應區別於同級別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履行組織協調、督查評價等管理職能;應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並在顯著位置設立政府熱線識別標誌。該《規範》中還提到,政府熱線可根據實際需求設定方言座席、少數民族語言座席或外語座席。政府熱線服務人員宜使用國語,應熟練掌握政府熱線服務工作流程及相關部門或單位的工作職能;能夠辨別、理解服務對象的意圖並準確記錄服務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