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發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12年,國土資源部認真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2〕26號)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著眼於落實重點工作部署,著眼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著眼於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著眼於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落實,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以政府信息公開推進國土資源管理行政決策公開
(一)嚴格堅持開門立法、民主決策。2012年,國土資源部共制定出台部門規章5部、規範性檔案40個。在制定部門規章時,廣泛聽取國務院相關部門、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意見,並在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法制辦入口網站公開徵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徵求意見。在此基礎上,通過召開論證會、座談會等方式,聽取有關專家學者和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建議,努力提高國土資源立法質量。制定出台重要的規範性檔案時,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交部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實行民主決策。
(二)認真開展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並公告清理結果。2012年,按照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在2011年開展全面清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基礎上,實行“實時清理、自動更新”,對上一個清理周期之後至2011年底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並及時以國土資源部公告(2012年第7號)的形式公布了《國土資源部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布了2011年底前新增的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共111件。
(三)建立健全部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後評估工作社會參與機制。為提高決策的科學性,2012年,國土資源部認真開展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後評估工作,在國土資源部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對後評估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共涉及12個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在廣泛聽取和吸收公眾特別是管理相對人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制度的執行情況、實施效果等進行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有力地推動了國土資源管理制度的“立、改、廢”,加快了新制度供給,進一步提高了國土資源管理科學化水平。
二、以政府信息公開推進行政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
對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履行、行政管理重要事項和關鍵環節,公開決策程式、實行集體會審、堅持公開透明,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的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督,確保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以公開透明促公平公正公信。
(一)公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擴大公眾參與度,一經批准即依法公告。嚴格執行建設用地預審公告制度,將預審辦法、流程、申報要求在我部入口網站公布,並及時公告許可結果。地方國土資源部門也充分利用網路、報紙、公告牌等形式,主動公開公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公開已經審批完成的用地預審項目,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開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有關信息。一是對土地、礦業權審批事項辦理實行全流程公開。建設用地、礦業權審批均實行相關司局聯合會審,強化權力制衡和運行監督。在全國實行探礦權、採礦權統一配號制度,並開發了統一配號系統,部、省、市、縣四級礦業權登記管理均通過該系統獲取統一編號,實現了全國探礦權、採礦權登記資料庫的統一管理,有效規範了審批行為,防範了風險。二是全面公開評選、評審、評估業務。國土資源各類資質的審批、各類獎項的評審、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的命名以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均實行公示、公告制度。如:在礦業權評估中,首先在國土資源部入口網站上公告評估項目基本信息、評估費標準、對評估機構條件要求、報名時間、有效報名清單、公開選擇評估機構的時間地點及程式等,然後以搖號方式公開選擇評估機構,並於當日在部入口網站公告選擇結果。對通過合規性審查的礦業權評估報告和評估契約書在部入口網站公示10天。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出具的備案證明在國土資源部入口網站上公布,做到全程公開透明。
(三)進一步提高幹部工作民主化水平和公開透明度。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式,實施了幹部工作情況通報制度,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布局、幹部選拔任用和調整交流工作方案、幹部選拔任用過程及階段性結果,以公示或公告的方式向全體幹部公開,保障了幹部民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提高了選人用人的公信度。2012年以公開競爭方式選拔司局級領導幹部9名,得到了全體幹部職工的普遍認可。
(四)積極推進財務信息公開。利用國土資源部區域網路和部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公開現行財經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制度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公開年度部門預算編制以及項目預算編報審核、專項預算審核編報情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安排,按時公開了國土資源部2011年度部門決算、“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和2012年度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在政府採購管理方面,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在部入口網站和規定網站公開招標項目指南、評標程式和工作原則,及時發布招標公告和中標結果。為規範財務信息公開工作,印發了《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2〕1140號),從2013年1月1日起,採取向社會主動公開和內部公開兩種方式,定期公開國土資源部所屬單位相關財務信息。
三、切實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
(一)注重公開質量,不斷改進主動公開工作。一是注重公開方式的多樣性。充分發揮部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核心平台作用,並整合了中國國土資源報、中國礦業報、有關專業網站、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網站、新聞網站及其他傳統媒體,及時廣泛公開政府信息。2012年共發布國土資源信息6.4萬餘條,土地市場、礦業權市場集成發布公告公示類信息50萬餘條,製作專題專欄9個,報導會議活動133次,直播會議活動31次,舉辦線上訪談11次,在整合最佳化網站的同時,新增最佳化欄目4個,新建、修改模板168個,新建子網站3個,搭建政民互動投票平台並舉行投票活動3次,網站社會影響力不斷提高。在入口網站採取了圖文、視頻、線上訪談、直播、專題等多種方式深化信息公開,增強了親和力。二是注重公開內容的廣泛性。充分利用中國國土資源報、中國礦業報、國土資源通訊等報刊,全面宣傳報導國土資源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和取得成效等,及時傳播政府信息,開展國土資源政策解讀,刊登土地使用權和探礦權、採礦權出讓公告等國土資源市場信息。每年以《中國國土資源公報》、《中國國土資源年鑑》、《國家土地督察公告》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國土資源管理和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其中《中國國土資源年鑑》通過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並提供國家圖書館,供公眾查閱。三是注重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國土資源部通過召開各種形式的新聞發布會、通氣會等形式,及時權威發布國土資源政府信息。2012年,舉行新聞發布會、通氣會達26場,取得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二)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從操作層面對國土資源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範圍、辦理程式以及時限、告知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部政務大廳設立了專門的視窗,統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由主辦司局認真研究提出答覆意見,嚴格按照法定時間和法定程式答覆申請人,受理和答覆工作流程規範有序。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212件,比上年增加近14%,全部按時辦結。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行政複議28起,受理4起,引發行政訴訟2起,均已依法辦理。同時本著便民、服務的原則,在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未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四、切實做好關係民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大力推進征地信息公開。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2〕26號)精神,重點推進征地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指導各省(區、市)制定了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補償水平普遍提高30%以上,新征地補償標準及時主動公開、公布;二是在日常征地管理中,嚴格履行“告知、確認、聽證”程式,將征地範圍、補償標準等有關信息,通過村務公開會議、廣播、在村務公開欄和其他明顯位置公告等方式,告知被征地村組和農戶,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三是建立了征地批後實施信息系統,及時、動態掌握各地征地批後實施情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監督檢查。
(二)利用多種平台及時發布地質災害信息。國土資源部完善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手段,與中國氣象局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5-9月,每天在部入口網站和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網站發布,達橙色預警級的在中央氣象台發布,同時通過國土資源手機報和簡訊發布地災信息。遇突發事件,加密預警信息發布頻度。發生重大地質災害後,立即以值班信息將災情、救援情況報國務院應急辦和中辦、國辦信息處,並視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將災情、發生原因、災害應急救援進展等在國土資源報、國土資源部入口網站對外公布。遇到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公布。全國災情情況,在國土資源部入口網站對外公布。 (三)強力推行土地市場信息公開。 2012年4月25日發布了《2012年全國住房用地供應計畫公告》(第13號),8月5日發布了《2012年1-6月份全國住房用地供應計畫調整與落實情況》公告(第18號),2013年2月19日發布了《2012年全國住房用地供應情況》公告(第3號)。通過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實時通過國土資源部入口網站(子網站中國土地市場網)對外公布全國各地土地供應計畫、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如:土地出讓公告主要向社會公示出讓人、地塊位置、面積、用途、年期、開發程度和規劃指標要求等;土地供應結果公示,主要公告土地位置、面積、用途、開發程度、土地級別、容積率、出讓年限、供地方式、受讓人、成交價格和成交時間、擬開竣工時間和實際開竣工時間,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利用中國地籍網及時向社會公開地籍管理各類信息,實行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方便社會查詢和使用,在全國103個重點城市推廣套用銀行國土信息查詢系統,充分發揮土地登記信息在防範金融風險中的作用。
五、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網上辦事服務平台建設。2012年,更新了礦業權類、土地利用規劃類、礦產資源登記統計類、地質勘查資質類、建設用地系統類、財務類軟體35個,新增了土地利用規劃類軟體6個、線上申報類軟體1個,礦業權年檢及礦產督察軟體5個,全國重要礦產資源三率調查報盤系統4個,油氣資源三率調查數據採集系統2個,礦產資源規劃軟體2個,進一步增強網上辦事功能。積極探索開展行政許可事項、非涉密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公共服務事項線上辦理、狀態及結果查詢服務。集成建設用地申報、全國探礦權統一配號、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信息報備等地政和礦政線上申報系統,提供辦事軟體、資料、表格等下載服務,提供探礦權採礦權登記信息、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土地證書編號、工業用地信息監測等信息查詢。全年發布網上審批結果39個(批),其中包括探礦權許可證批覆9個,採礦權許可證批覆10個,建設用地批覆14個,建設用地預審4個,地勘資質審查結果2批。
(二)在入口網站設定“政民互動”視窗。國土資源部在入口網站設定了“政民互動”視窗,內設“熱線電話”、“部長信箱”、“舉報信箱”、“網上調查”等欄目,構建了網上互動交流平台,蒐集到大量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互動效果良好。“部長信箱”內容涵蓋舉報、建議和諮詢等多個方面,全年共辦理民眾郵件答覆4844件。
(三)積極構建諮詢和熱線服務平台。國土資源部充分利用土地礦產法律熱線和諮詢服務大廳,暢通雙向溝通渠道,關注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並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問題的解決。2012年,諮詢服務接待大廳共受理諮詢9689件。其中來人諮詢111件,“168電話”人工諮詢2413件,“168自動語音”諮詢7151件,法律網諮詢5件,信件諮詢6件。利用“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接受民眾舉報,2012年共受理線索41284個,其中屬於受理範圍的舉報線索6394個,屬查詢結果的16648個,屬政策諮詢的18242個。
(四)打造優質服務視窗。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是向社會直接提供政務服務和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和視窗,近年來,以流程化、標準化、規範化為核心,構建“陽光服務平台”,向社會提供了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一站式”精細化公共服務,嚴格實行“六公開”:凡納入政務大廳辦理的事項都要公開辦理主體、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式、辦理時限和辦事結果。及時制定並更新完善每個受理崗位的“服務卡”和“政策本”,方便申請人了解受理崗位的服務事項、內容、相關政策要求等;對需要公開的最新公告、通知、審批結果等,確保第一時間在政務大廳大螢幕、觸控螢幕和部入口網站發布,以供查詢。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2年,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開範圍有待進一步拓展、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公開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2013年,國土資源部將把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提高政務服務水平作為推進機關作風轉變、落實執政為民宗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充分利用部入口網站網路平台、部政務大廳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平台、新聞媒體宣傳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和程式,把政府信息公開與各項業務工作結合起來,貫穿於行政決策、執行、監督的各個環節。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的監督和保障機制,針對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公開內容、公開方式、公開時間等定期開展評議考核。
(二)突出抓好重點事項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突出抓好征地、地質災害防治、土地和礦業權出讓等與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及時公開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公布現行有效的規章和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推進陽光行政。及時公開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財政預算和決算以及“三公”經費、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規劃執行情況、重要業務進展情況、重要統計數據及其他與廣大公眾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繼續全面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三)進一步提高公共查詢服務水平。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系統和入口網站,提供土地登記資料、地質資料和行政審批結果等相關信息的公開查詢,建立國土資源便民統一查詢平台系統,逐步實現國土資源信息查詢的互聯互通,促進國土資源信息資料查詢的集群化。
(四)開展政府信息公開調研培訓和調查研究。對部機關各司局負責人和聯絡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培訓,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意識和能力。總結推廣國土資源系統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對重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深入推進國土資源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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