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權

收益分配權

收益分配權,也稱剩餘收益權,又稱利潤分配請求權即當公司向債權人償還債務及向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後,其剩餘收益歸屬公司的所有者即普通股東。股東最基本的權利之一,也是一般股東首先所考慮的權利。任何投資者,其他權利可以放棄,但收益分配權是不會放棄的,這是任何投資者成為股東的客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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