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農業局

(一)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農產品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規、規章草案,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財務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三)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相關農業統計工作。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與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開展農業涉外事務和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發農產品國際市場。承擔農業涉外的有關事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項目規劃,提出相關支持農業發展的項目安排意見,組織、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

(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標準;承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承擔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市場監督檢查、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七)制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環境保護、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九)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漁業等農業產業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行政審批辦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政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周躍飛, 局 長,主持全面工作,兼管種子管理局、畜牧獸醫局、果業局、農科所工作,聯繫市農機局等有關工作。

徐建雲,黨委書記,協助局長分管土肥站、市場信息科及腐敗風險預警防控工作。

胡龍輝 ,副局 長,協助局長分管糧油站、植保站、經管科及新農村建設工作。

張長榮, 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水產站、農業產業化工作。

羅建南,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科教科及精神文明創建。

蔡曉東, 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生態能源科、項目辦及招商引資工作。

熊瑞進,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計財科、老幹部及計生工作。

何武飈,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經作站、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何美珍, 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外資辦。

曾宜能,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農墾科。

邱建斌,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檢測中心。

下屬單位

(一)撫州市土壤肥料站

工作職責:1、受本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基本農田保護、耕地地力建設相關工作。2、承擔農用土、肥、水資源與環境監測管理工作。3、土、肥、水技術開發、指導、推廣、培訓及試驗示範工作。

(二)撫州市植保植檢站

工作職責:1、開展農業植物檢疫執法工作和疫情普查與防治工作,有效防止檢疫性有害生物的傳入和傳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2、組織對農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治理方案的制訂和防治技術的指導;3、農業有害生物預報信息的發布;4、組織對植物保護技術和產品的研究、試驗、示範、推廣及安全性、適用性的評價;5、組織對農作物新品種安全性、抗病性評定;6、農藥使用和農藥殘留控制技術指導與監督管理;7、植物保護知識的宣傳普及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考核。

(三)撫州市糧油技術推廣站

工作職責: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惠農政策;2、落實糧食直補、良種補貼及油菜良補政策;3、研究提出糧油作物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糧油作物結構和布局的調查;4、組織實施糧食、油料、綠肥生產重大技術的試驗、示範及推廣;5、加強農情信息、災情調度、救災指導工作。

(四)撫州市農業利用外資辦公室

工作職責:1、協助和組織縣(區)申報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農業貸款項目;2、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及無償援助項目的引進;3、指導縣(區)項目的建設和實施;4、負責引進項目縣(區)的項目管理。

(五)撫州市水產技術推廣站

工作職責:1、研究提出水產生產的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2、組織協調水產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實施工作;3、指導水產種苗繁育、魚病防治工作。

(六)撫州市經濟作物推廣站

工作職責:1、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2、指導經濟作物結構和布局的調整;3、提出並組織實施經濟作物生產的重大技術措施及資源保護工作;4、組織協調棉花辦、蔬菜辦和果業辦等重點工程的實施;5、負責經濟作物生產技術指導,制定生產技術方案,開展技術培訓和科普宣傳等;6、開展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7、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農業環境整治等相關工作;8、做好市農業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農業行政執法支隊

工作職責:1、統一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賦予農業(含畜牧、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權,履行農業部門執法職能。具體包括:(1)農作物種子;(2)肥料;(3)農藥;(4)獸藥;(5)飼料;(6)種畜禽;(7)漁業(漁政管理法律、法規未專門授權部分);(8)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9)植物新品種保護;(10)草原;(11)今後法律、法規、規章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執法職責。2、受理種子,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農業轉基因、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基本農田保護等方面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並承擔上述領域的執法檢查和重大違法行為的立案、調查、處理工作。3、承擔農資的市場整頓、質量監督和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資市場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資打假。4、承擔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活動的執法檢查和監督。5、指導、協調各縣(區)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查處大要案和跨地區案件。6、受理各縣(區)農業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7、組織開展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教育培訓,指導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八)撫州市畜牧獸醫局

工作職責:1、貫徹執行有關畜牧、獸醫、飼料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劃計畫、標準規範;2、負責畜產資源、草地資源保護和監督管理;3、負責種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醫醫政和藥政管理工作;4、擬定本地區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畫;5、監督管理本地區的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的安全工作;6、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的管理以及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

(九)撫州市種子管理局

工作職責:1、貫徹執行有關農作物種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2、擬訂並組織實施農作物種子發展規劃;3、負責農作物種質資源及農作物新品種的保護和管理;4、核發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5、組織農作物品種的選育、引進、試驗、審定、登記及推廣套用;6、負責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檢查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活動;7、查處違法生產和經營農作物種子的行為;8、農作物種子管理的其他工作;9、上級種子管理機構對下級種子管理機構負有指導和監督職責。

(十)撫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工作職責:1、負責省農業廳、市政府和市農業局下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驗;負責指導農產品生產基地和批發市場開展檢驗工作,負責農產品市場準入檢驗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鑑定檢驗。2、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抽樣和生產過程中的日常監督檢驗。3、負責對縣(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負責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十一)江西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撫州分校

工作職責: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現代化遠程教育的方針政策及法規,並組織在全市範圍內實施;2、接受省校和各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努力完成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3、參與全市農業工作和各項中心工作;4、指導、督促、檢查縣(區)校工作,協調縣(區)校與其它業務部門的聯繫;5、抓好全市中專及中專後繼續教育、函授大專及本科自考助學的招生、教學管理工作,為縣(區)校的試卷征訂和評閱、學籍管理、教學輔導、畢業證辦理等工作搞好服務;6、負責文字、聲像教材的征訂、發行和管理工作;7、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經濟的改革與發展,做好農業教育的調研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2、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和保衛等工作,負責農業宣傳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設、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3、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計畫生育、機構編制等工作;4、負責本系統人才培訓和職改;5、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與工、青、婦等工作;6、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責:1、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2、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保險等有關政策和項目建議;3、組織農業計畫和農業項目的編報、指導和監督農業項目實施;4、組織農業資源區劃,擬訂農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5、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6、指導和監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7、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三)市場信息科

工作職責:1、組織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2、收集、調查、研究國際國內農業生產流通信息;3、擬定全市大型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4、監督實施行業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5、指導農產品、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鑑定;6、研究提出農業對外開放、引進外資、發展創匯農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7、負責農業智力引進,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8、負責農業統計和標準化工作;9、負責全市農村經濟統計和農產品成本核算;10、負責分析全市農業與農村經濟工作的動態;11、組織指導全市農業救災工作;12、負責全市農情的收集和報送;13、負責局綜合性報告、檔案和領導講話的起草;14、“三品一標”品牌認證和申報。

(四)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工作職責:1、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2、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3、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組織對農民收入和農民負擔的調查、監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4、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5、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6、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7、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8、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五)科技教育科

工作職責:1、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2、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3、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4、指導農業教育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5、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6、牽頭管理外來物種;7、承辦涉農社會團體組織管理工作。

(六)生態能源科

工作職責:1、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2、組織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普查與治理。

(七)農墾科

工作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墾企業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農墾發展規劃與目標;2、指導全市農墾系統的稅費改革、產權制度改革、產業結構調整;3、承辦市發展綠色食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4、負責有關農墾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省農墾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等項目的審核與申報工作。

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地理位置

地址:臨川大道8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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