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撤縣建區,是指在新型城市化工業化背景下,以中心城區的擴張提升為契機,以縣域政區轉變為市域城區的行政區劃調整為手段,以體制機制創新為根本,以城市政府統籌兼顧、活權強區和區級政府內生髮展、有機融入為重點,實現以新型城市化為導向的,市和區共建、共促、共享、共贏的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
撤縣建區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目前(2012年年底)全國撤縣建區已經有100多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根源與背後的因素
1、為中心城市營造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中心城市在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缺乏適宜的用地空間,而其周邊縣(市)可能正是適宜擴展的方向。
2、擴大中心城市的規模,增強中心城市的實力。調整行政區劃,更好地發揮中心城市對腹地的輻射、帶動作用。
3、協調中心城市與周邊縣(市)的道路、港口、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規劃。
4、解決市縣(市)同城問題。地級市與縣(市)同處一個城市,對兩個城市的發展都帶來了困難。
5、解決雙城問題。兩個緊鄰的城市已成為一個整體,但是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卻是分割的,而且基礎設施的建設、污染的治理等方面也存在著難以協調的問題。
6、是城市協調發展的機制沒有真正建立。當城市快速發展壯大,中心城市與其周邊地區摩擦增多,市縣之間的利益爭奪越來越多,而又缺乏相應的城市協調發展機制,就進行“撤縣(市)建區”行政區劃調整。
7、是中心城市、大城市“情結”深厚。“撤縣(市)建區”的主要受益者是中心城市、大城市。這與我國有關政府部門對大城市有強烈的偏好有關,也與大城市在政治上的強勢地位有著密切關係。
對城市發展的影響
積極影響
1、有利於相鄰城市協調發展,可以統一大城市及其周邊地區的規劃,推進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協調城市發展,儘可能減少城市間的內耗。這種處理簡單直接而收效迅速。
2、有利於擴大中心城市的發展空間和規模,增強城市競爭力,有利於迅速擴大城市的發展空間、人口規模和經濟總量,從而提高城市在區域中、城市體系中的地位,也有利於加大城市在國家資源分配中談判的份量,為城市的發展贏得政策、資源上的好處。
3、有利於加強對某些重要資源的開發,通過行政區劃調整,將某些擁有重要資源(港口資源、土地資源、旅遊資源等)的縣(市)改為區,有利於充分發揮中心城市較強的政治能力、投融資能力、管理能力、招商引資能力、人才能力。
不利因素
1、地方政府利用“新型城鎮化”名義推進撤縣建區的過程中,掠奪農民土地利益,上演強勢政府、強勢資本與弱勢農民的不對等博弈。
2、撤縣建區後,一些地方依賴的土地財政,將隨城市建設規模的擴大出現新增長,由此將迎來新一輪拆遷潮,而農民在此過程中也將不可避免地遇到諸如房屋拆遷、土地徵用等問題。
3、撤縣涉及的農民問題,會在一定時期內突出表現為農民既沒有享受到“市民”的社會保障待遇,又將失去國家惠農政策給予的補貼等,對於可能出現的這種“赤腳市民”群體要引起足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