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4號)和《中共揚州市委辦公室、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揚辦發〔2010〕11號),設立揚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參與市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二)加強對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加強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地人口和計畫生育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流動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具體實施有關國際援助項目。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職能處室,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審計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基建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掛“流動人口處”牌子)
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性措施的研究制定;對縣(市、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承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行政複議、信訪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規範、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處(掛“人口發展研究處”牌子)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承擔相關的統計分析、信息綜合、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相關工作;指導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宣傳教育處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五)科學技術處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項目;編制並組織實施人口計生公共服務網路建設規劃;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管理規範並實施監督;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組織市級病殘兒鑑定工作;實施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核定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核定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正副處長(主任)8名,其中正處長(主任)5名,副處長(副主任)3名。

領導班子

劉煥琴,主任黨組書記,主持全面工作,負責組織人事、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
陳軍波,副主任黨組成員,負責宣傳教育、文秘、機關日常管理、市人口計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老幹部工作,分管宣傳教育處,協管辦公室;
尤傳利,副主任黨組成員,負責計畫生育指導所(人口計生公共服務中心)工作,分管計畫生育指導所(人口計生公共服務中心);
陳雷,副主任黨組成員,負責政策法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藥具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流動人口處)、藥具站;
呂所寶,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負責紀檢監察、人口發展規劃與信息、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機關黨建工作,分管監察室、發展規劃與信息處(人口發展研究處)。
胡彩雲,副主任黨組成員,負責科學技術工作,分管科學技術處,聯繫協會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