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姓

措姓,源於官位,出唐朝中期州郡制下官吏措典,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

措[措、?,讀音作zhái(ㄓㄞˊ),亦可讀作cuò(ㄘㄨㄛˋ)]
姓氏淵源:
第一個淵源:源於官位,出唐朝中期州郡制下官吏措典,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
典措,是漢朝時期設定的官職,各郡、州、縣三級皆有,即地方治安官吏中的快捕,文史中多稱“縣尉”、“州尉”、“郡尉”等,正式官稱為“典措”,主要職責就是追捕罪犯,歸屬典吏衙(巡撲衙)管轄。
在由宋朝參知政事及文字訓詁學家丁度於宋仁宗寶元二年(公元1039年)修編的典籍《集韻》、元朝文字訓詁學家黃公紹在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編修的《古今韻會》中都有注釋:“措,追捕也。”
典,是漢朝對典吏的簡稱,通指地方各級官員。
在史籍《前漢書·文帝紀贊》中記載漢文帝劉恆執政時的盛世之狀時說:“幾於刑措。民不犯法,無所刑也。”就是說社會治安非常好,百姓們安居樂業,無人違法,典措抓捕的罪犯寥寥無幾,因此刑法都用不上了。
朝典刑中規定:“治吏,凡群盜起而不發覺,發覺而弗措滿品者,構成沈命罪。依〈沈命法〉二千石以下官吏皆處刑。”沈命罪,即巡捕不不力,就是今天所稱的瀆職罪。
在典措的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官職稱謂或職業為姓氏者,稱典氏、措氏,措氏讀音作zhái(ㄓㄞˊ)。
第二個淵源:源於地名,出唐朝時期古吐蕃王朝地名稱謂,屬於以地貌特徵為氏。
措,在古吐蕃語中就是“湖”的意思,從古至今,在西藏高原上就有六大高原典型內陸湖泊,分別稱作納木錯、色林錯、普莫雍錯、瑪旁雍錯、羊卓雍錯、當惹雍錯,吐蕃人視大湖為神,喜指湖泊為姓,藏語即“措”,漢義就是“湖氏”,但慣以諧音漢字為姓氏,稱措氏,讀音作cuò(ㄘㄨㄛˋ)。
後在滇、黔、蜀地有受吐蕃文化影響的其他少數民族中,有引為姓氏者,稱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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