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9年10月,中國社科院近日發布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2009)》,研究結果表明,“央企社會責任指數遠超民企”,而且“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整體水平較低”。
在不久前,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做過一次演講,其要旨即是“企業的社會責任並不在於捐款”。因此說,不能簡單的把捐款多少作為社會責任的核心,在評價企業責任前,應該先得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好。
事例
2009年9月30日,《健康時報》在全國首先報導了全運會接受菸草捐款的訊息,隨後中國疾控中心、中國控煙協會、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和無煙青少年運動等控煙組織全力呼籲,中央有關部門過問,最終在10月15日,第十一屆全運會開幕的前一天,9家菸草企業的捐款被全部退回,第十一屆全運會組委並承諾不再接受菸草公司的捐贈。
說起這件事,中國疾病防控中心控煙辦公室副主任姜垣感到這個速度快得簡直有點不可思議。此前,上海世博會接受菸草企業2億元人民幣捐款,控煙機構經過74天的奔走呼籲,才得到組委會退回菸草捐款的聲明。
與企業責任
廣義的企業社會責任包括三個方面:經濟責任、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經濟責任指企業對客戶、股東、商業夥伴乃至某個產業發展的責任;狹義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員工權益保護、安全生產、企業防災、社區回饋以及慈善捐贈等領域的責任;環境責任,顧名思義就是指環境保護。
在法治社會中,這些責任歸根結底都不會與企業股東的長遠利益、根本利益產生矛盾,因為法律要求企業做到產品質量過關、保護勞工、安全生產、保護環境等。若不守法,企業可能會付出更大的代價。企業通常也會主動履行法律要求之外的社會責任,前提是經過精打細算,認為投入不會小於產出,可以提升形象、強化品牌、促進銷售,最終增加股東利益。
打個比方,某企業捐贈1000萬元,反響很好,銷售收入增加,當年及下一年度分別多賺了500萬元,還抵減了部分所得稅,就是多贏的結果。倘若它捐贈1000萬元,企業盈利沒有起色,股東利益受損,則根本談不上盡到了社會責任。
評論
中國控制吸菸協會常務副會長許桂華,對全運會的快速反應表示讚賞,她說:“全運會拒絕菸草公司捐款並退還已收到的2000多萬元捐款,上海世博會退還菸草企業2億元捐贈,這都是對人民健康負責,對國家履約承諾負責的表現。”
著名控煙活動家臧英年教授評價說,全運會退菸草捐款將成為標誌性事件,今後,菸草業“捐款行銷”的路子,恐怕要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