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謂收拾遺骨改葬。 南朝 梁 江淹 《被黜為吳興令辭箋詣建平王》:“輟鑊歛火,吹魂拾骨。”《隋書·地理志下》:“始死,即出屍於中庭,不留室內。斂畢,送至山中,以十三年為限。先擇吉日,改入小棺,謂之拾骨。”
禁忌
拾骨每個地方或每個風水門派的禁忌都有所不同,但擇吉日是必須的。
四川:
1、在挖死者遺骸時,需要提前祭拜。
2、而且選擇動手挖的人,需要五種姓氏的人,屬相不可以有屬虎的。
3、挖出骸骨後,由風水大師或高人整理骸骨,骸骨絕對不可以遺漏,而且要求還原整個骸骨的原貌,原封不動放入與原來相同的下葬陳放器皿中(大多數是棺材)。
4、把骸骨陳放好後,要把原遺骸下面的土挖點放入現在陳放骸骨的器皿裡面(原因是覺得遺骸的血水化入此土了)。
其它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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