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足教

拜足教

拜足教”,即小腳崇拜,《金瓶梅》以其對拜足風尚和習俗的細膩描寫,讓許多研究中國古代纏足風尚的人作為重要的原始資料,可以說,《金瓶梅》不但是中國前近代社會時期的百科全書,甚至也是纏足風尚和文化的百科全書。

由來

拜足教 拜足教

中國歷史上的小腳崇拜,尤其纏足崇拜,在世界範圍來說,都是非常獨特的。周作人就把這種習俗,叫做“拜足教”。也有人叫做拜腳教,拜足主義,拜腳主義。這話說得有些嚴重,但是,如果看看在歷史上人們對於女人小腳的推崇,小腳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起的重要作用,小腳對於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影響,那么,完全可以說,中國歷史上沒有任何一種宗教能夠達到如此巨大和廣泛的影響力。而沉溺拜足教不能自拔,上癮無法醫治的男人,又叫做“蓮迷”,“蓮痴”,“蓮癖”,不一而足。而所謂“蓮”,是指三寸金蓮。

發展

從小腳到纏腳。 中國歷史上對於女人的腳,很早就是推崇以小為美的。小巧玲瓏的腳,可以翩翩起舞,步步生蓮。而且女人的腳很早也有一種情色的意味,要求女人“行不露足,笑不露齒”,之所以不許女人露出腳,就像今天不許女人露出乳房一樣,是因為它含有情色意味,露出來就不雅了。  不過,雖然早期人們崇尚女人的小腳,但一直在五代之前,並沒有人著意要求女人纏足。女人纏足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歷史上眾說紛紜,許多人認為是從五代的南唐宮廷的舞女,其實也是妓女窅娘開始的。這個舞女,為了舞姿更加動人,就把自己的腳纏起來,顯得更加纖小。以後人們就追逐而成為風尚。  對於這個說法,也有些人表示不同意,《纏足史》的作者高洪興就認為不大可能,因為窅娘是宮廷的妓女,地位卑賤,在一個風尚由高貴之人引領的社會中,不可能由一個妓女發起這么一個影響深遠,改變中國千年歷史的運動。  事實上,窅娘儘管是宮廷的一位舞女,地位卑賤,但是,她卻是皇宮的妓女,而皇帝的妓女恐怕也比其他人要大大地金貴吧?歷史上由妓女,婢女而成為皇后的也有人在,比如趙飛燕。而趙飛燕也帶動了漢朝輕盈瘦小的審美風尚。就是說,一旦皇帝寵幸了,哪怕她就是妓女,她也立即會改變身份的,因此,即就是皇宮的妓女,一旦得到皇帝的寵愛,那么,宮廷中其宮人、妃嬪甚至皇后模仿她的舉止都是非常正常的。而對於皇宮之外的民間社會而言,不管是妓女發明的,還是皇后發明的,只要從皇宮中流出,那一定是高貴的。這種情況,後來法國路易十四前後的凡爾賽宮裡,也是一樣,那裡爭奇鬥豔的服裝潮流,是由國王的情婦們引領的。這些情婦,有的就是妓女而已,如路易十五的情婦杜巴莉夫人。 不管誰第一個開始纏足,這種時尚一定是從上流社會開始的,更有可能是從宮廷社會開始的。  纏足從五代開始後,宋朝就相當興盛,北宋末年大批宮女和妃後,q被金人擄掠而去,那些裹著纏腳布,拐著小腳的女人們都顛沛流離,備受苦楚。《金瓶梅》中裹著小腳的韓愛姐逃難途中的苦楚,類此。不過,纏腳在中國一千年的發展中,也有階段性,是逐漸嚴酷起來的。宋朝的纏足,主要是把腳板裹得變窄,而不是變小。這種纏法對於腳的骨頭等並無太大的破壞,應該說是能夠忍受的,對於女人的折磨,或者與今日的高跟鞋差不多。  到了明朝,拜足主義達到空前的狂熱,纏腳的風尚又變化了。明朝時期,是把腳部的骨頭折斷,讓腳背隆起,腳背、腳趾和腳後跟形成彎彎的月牙形,這時候,小腳又被叫做“弓”“新月”,等等等等,總之無恥、下流、變態、荒淫的上流社會的士大夫們為此起了無數充滿文學想像力的動人名字。那時候,人們競相在“彎曲”和“小巧”上做文章,三寸已經顯得大了,有的更極端到只有二寸。總之是,它的大小,以一個正常男人正好可以一手握住為宜。而彎曲的小腳的那個彎勾,給男人更有大用,比如用它給男人遞煙遞酒,而且用彎彎的腳底蹭男人的生殖器讓他得到快感滿足,總之是,噁心淫穢不堪。  朱元璋曾經發布命令禁止南方一些水上生活的賤民纏足,足見那個社會以小腳為美,是賤民不得染指的高尚行為。明朝時期,不但整個社會已纏腳為時尚,而且發展出完整的有關小腳審美的理論來。專家們對於小腳的審美標準規定了七字訣,即“瘦、小、尖、彎、香、軟、正”。說明小腳並不僅僅小,而且還有其他的要求。因此,雖然大多數女人在纏腳,但是,大多數也纏成了廢品。對於辛勞不堪的勞動婦女來說,要保持其“香”就根本不可能。因此,為了從小纏一雙好小腳,那時候就有專門的纏腳師,或者纏腳破,指導纏腳,而這是貧窮人家所不能負擔的,因此,一般來說,窮人家的女孩即使纏腳,也難以纏得合乎上流社會的標準,像潘金蓮那樣的女子能夠擁有一雙足以傲人的小腳,實為大幸。  《金瓶梅》所寫的明朝社會,正是中國拜足教的高峰時期,而滿清統治中國後,官方一度禁止纏足,但是,因為拜足教影響太大,不但針對漢族的禁纏令不能起作用,甚至滿足女人也模仿漢族纏腳,當因為禁止而不能如願的時候就以高底木屐代替。而十分崇尚女人小腳的乾隆皇帝據說在圓明園養了許多漢族小腳女子供其淫樂。這事從後來考古發掘的遺骨得到證實。漢族文人士大夫甚至給女子纏腳賦予反對滿清民族壓迫,保留民族風尚的所謂“男降女不降”的民族大義,小腳體現了不屈的民族精神,具有愛國主義的偉大政治涵義。 天足運動從民國時期就在全國展開,各地的縣長親自擔當了天足運動領導小組的組長,負有第一責任,要求方子放足,禁止女子纏足。但是,天足運動可謂波折重重,民間反對力量非常強大。

社會風尚

拜足教 拜足教

人們對於中國一千年的時間內,女人不惜把自己的器官弄殘廢而保持的三寸金蓮,弄不明白。

其實,纏足,及其流行,有兩個原因,這兩個原因還互相影響,互相強化,成為纏足文化的雙保險,牢不可破。

一是上流社會以此證明和炫耀自己所屬階級的優越性,形成一種明顯區別於下層社會的標誌,這一點,美國經濟學家凡勃倫在一百年前已經說到了。我認為,這是迄今為止對纏足原因的最精彩的表述。纏足最開始完全是因為上流社會藉此要炫耀自己的地位和身份。

另一點是,纏足和女性的性感聯繫在一起。小腳被認為體現了女性的美,尤其體現了女性的性感。這一點,是時尚定義者文人士大夫們極為看重的一點。既然文人士大夫如此認定,社會上形成這樣的審美共識,那么,女人為了迎合男人,當然要努力纏足,越小越好。

因為以上兩點交織糾纏在一起,纏足成為具有了雙保險,因而長盛不衰。

一般來說,社會風尚,流行時尚,有兩個維度。一個是體現社會地位和身份高貴的維度,另一是體現女性性感的維度。這兩個維度經常是互相矛盾的,很難達到統一一致,而在纏足這一點上,兩個維度疊加在一起,因而牢不可破。

以風尚或時尚體現社會地位,身份,權力等等,這是歷史上時尚運動的最本質特點。一般來說,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在行為方式,生活習慣,價值方式等等方面,都是有差別的。但是,居於社會上層的貴人,並不以此為滿足,他們還要發明種種區別特徵明顯的行為方式和生活習慣,以顯示自己的高貴和優越性,把自己與下層人士隔絕開來,不要讓人把他們誤認為是下等人,同時拒絕下層人士對他們的模仿學習。

纏足

就是這樣一種體現社會上層階級優越感的具有非常明顯的區別特徵的行為方式。

上流社會通過殘廢女人的雙腳,來證明其經濟地位的優越性。對於所有人來說,腳是用來走路的,對於下層社會的人來說,他們為生活奔走,被主人驅使,更需要打雜跑腿,使用雙腳,腳板也會更大。但是,對於上流社會的女人來說,她們可以把腳變成觀賞品,審美對象,擺設,而不是人體器官,行走工具。她們能夠做到這樣,是因為她們可以使用奴婢,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凡事不必動手,當然更不必抬腳。出門有驕子,有侍女。家務有奴婢。只有經濟地位非常優越的人家,才能擁有這的生活條件,這樣,一雙腳板,就把上流社會與下層社會嚴格區分開來。上流社會的女人的高貴的小腳和下層社會的卑賤的大腳。

上流社會還用小腳來證明其道德的優越性。唐朝的女人是開放自在的。她們可以出門,貴夫人往往還騎馬亂闖。她們的半個胸部放在外面,乳房差點就要全裸,穿的衣服也叫做什麼半臂,半個雪白的胳膊也裸露在外面。這在她們來說,沒有什麼。但是,到了宋朝,理學興起,社會對於性和女性的要求就嚴格了。“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社會普遍對於女性的貞潔和貞節大感興趣。明清更加強化了這種觀念。明清旌表節婦,就給有節婦烈婦的家庭減免稅收和勞役。這種風氣面前,對於女人的要求是貞潔,安靜,與世隔離,不要與男人有任何接觸。女人纏小腳,是達到女人保持貞潔安靜的理想狀態的最好保證。為了保持貞潔安靜,歷史上本來就要求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切行動只在深閨中,深閨就是女人的監獄。當然,深閨也是上流社會的特產,窮人的女兒沒有閨房,談什麼深閨。到了宋明,上流社會感到讓自己的老婆女兒僅僅處於深閨還不能讓人放心,於是把她們的雙腳弄殘廢了,她們走不動了,再加上深閨的限制,當然就更貞潔安靜了。雙腳殘了,不扶著牆壁或侍女,連路都走不成,你還跟誰私奔呢,還跟誰私會呢。不能快步行走,又時時處處有丫頭婢女跟隨著,女人要紅杏出牆,真的大大地難以如願了。上流社會因此可以用自己老婆和女兒的一雙殘廢的小腳,傲然地向世界宣示:自家的老婆孩子是貞潔的典範,是道德的楷模,自家的老婆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純種,如假包換。

上流社會也因此用小腳證明自己審美品位的優越性。上流社會把實用的腳,變成一種不實用的審美對象,觀賞對象。中國傳統文化中根深蒂固的觀念是,實用的是庸俗的,可以觀賞玩味但不實用的東西是高雅的。現在,女人把自己本來實用的雙腳,弄成了不實用的可以觀賞的藝術品,因而,這種腳不但體現了上流社會的優越,而且體現了上流社會品位的優雅。

上流社會的貴女人,用廢掉自己的雙腳的行走功能的方式,向社會宣示了她們階級地位、道德品行以及文化品位的優越感。這一點,下層社會的婦女,基本是無法模仿的。因此說,小腳成為一道隔離線,將上流社會和下層社會隔離開來。對於大量下層社會的女性來說,第一,她必須用自己的一雙大腳,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謀生活;第二,用自己的一雙大腳到處亂走的女人,不能保證貞潔安靜,因而她們有可能被姦婦下了野種,是不可能保證為丈夫生育純種後代,因而道德是上可疑的;第三,她們的醜陋的大腳,只配為生活奔走,不配被人觀賞,是鄙陋粗俗的。因此,通過腳,上流社會做到了對於下層社會的統治和侮辱。

作用

纏腳成為風尚的第二個維度,即性感和美麗的維度,起了更重要的作用。

本來為了讓女人更加貞潔安靜的纏足,卻最後發展成了女人引誘男人的利器,在金瓶梅中,潘金蓮,宋蕙蓮,王六兒 ,都因為她們的小腳,引誘西門慶,得到了本來得不到的東西。小腳不但不能讓女人更加貞靜,反而使女人利用自己的三寸金蓮,作出更多的紅杏出牆的事來。纏腳,產生了與當初的初衷完全背離的非意圖性後果。這是非常有意思的。

中國歷史上本來就有以女人小腳為美的審美傳統。現在,女人把腳纏得小小的,不是更符合古代流傳下來的那種審美特點嗎?文人士大夫看到過這小腳,弱不禁風,扶牆而立的女人的時候,看到她們用殘疾的小腳,一拐一瘸地艱難行走的時候,男人憐香惜玉之情油然而生,對於這種小腳的愛惜,愛戀,追捧空前熱烈起來。

中國傳統上,文人士大夫是時尚和美的定義者。當然,他們也是社會道德規範的定義者。中國歷史上的文人士大夫是一幫最會享受,最風流瀟灑的一幫人。因此,當上流社會的女人為了炫耀自己的階級地位,道德優越和文化品位而把自己的雙腳弄成殘廢后,文人士大夫卻忽然發現了小腳中的性感和色情,開始了漫長的對於小腳的追捧。在他們眼裡,小腳,所謂金蓮,是女人最美的東西。歷史上一度被認為女人最美的細腰,從此讓位給小腳。他們寫詩、寫文章、寫戲,鼓吹、讚美小腳,他們嫖妓的時候,猛捧妓女的小腳,他們品評女人的時候,首先就關注女人的小腳。

上流社會纏足

因此,對於女人來說,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一雙小腳反而成為性感和美麗的焦點了。不但小腳被諸如濃郁的色情意味,而且小腳所穿的蓮鞋,弓鞋,更是如同今日的女性內褲乳罩一樣,成為欲望的對象,色情的符號,風流的男人,居然把酒杯放在女人的鞋子裡暢飲,美其名曰“鞋杯”,《金瓶梅》中的西門慶也附庸風雅,在潘金蓮臭烘烘的鞋子裡放置酒杯飲酒。

上流社會纏足,本來是要把下層社會隔絕開來的。但是,上流社會熱衷,文人士大夫推波助瀾 ,社會迅速地以小腳為美麗的化身了。既然男人這么看重小腳,把小腳當成女人最美的器官,女人為迎合、取悅男人而纏足,就非常自然而然了。

對於民間的女人來說,用穿金戴銀,珠光寶氣來炫耀自己,壓倒他人,是無法做到的。但是,老天爺可能給她們一副魔鬼的身材。所以,下層社會消解上層社會炫耀性行為的做法,就是體現性感,用自己天生的好面貌,好身材。當纏腳風尚興起,小腳被認為是美麗和下層社會的性感的化身,能夠有效地勾引男人,進而通過它而改變自己的社會經濟地位時,下層社會的女人,哪怕砸鍋賣鐵,也要纏一雙小腳,在這個世界裡競爭一把。在南方的揚州,大量出身貧寒人家的女兒,從小被腳纏得小小的,出售給上流社會作歌姬舞女,被叫做“揚州瘦馬”。像“揚州瘦馬”這樣將出身微賤的女孩子,按照文人士大夫也就是文人士大夫的審美標準予以培養打造,專供上流社會享用,以求改善自己社會經濟地位的做法,在《金瓶梅》故事發生的時代,在中國的經濟文化發達地區,是非常盛行的。這些女孩子的小腳,是欲望的對象,勾引的本錢,魅惑的資本。《金瓶梅》中的潘金蓮、李瓶兒、龐春梅,都是這樣的女人。

以小腳為性感的標誌,在風流的文人士大夫中流行,在風月場和流行,在達官貴人作為欲望工具的侍妾歌女中流行,最後在全社會的流行。就連最底層的老百姓,如果可能,也要給自家孩子纏一雙小腳,因為這畢竟如同入黨一樣,是改善地位的機會。美國漢學家高彥頤在《纏足》一書中反覆說纏足風尚中,女性也是能動的,不是完全被動的,我認為或許正好可以從這個角度理解。雖然纏足對於女性和嚴重的摧殘,但這也是改善自身,逃脫苦命的機會。擁有一雙小腳,就可以取悅男性,得到更多資源和寵愛,出人頭地 ,風光一時或一世,女人們爭相纏腳,最後甚至抗拒解放,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雙小腳,有這樣的社會功能。上流社會和下層社會都認為應該纏腳。男人和女人都認為應該纏腳。所以,纏腳一千年,難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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