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釘錢

語出:《新五代史·雜傳八·趙在禮》:“在禮在宋州,人尤苦之;已而罷去,宋人喜而相謂曰:‘眼中拔釘,豈不樂哉!’既而復受詔居職,乃籍管內,口率錢一千,自號‘拔釘錢’。”

基本信息

拔釘錢
拼音:
解釋:1.五代趙在禮所征的人頭稅,是趙復職後對人民稱其去職為"拔釘"的報復性措施。後用以代稱巧立名目的苛捐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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