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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粵游小志》載,清朝時,潮汕地區還有一種稱為“抬春色”的活
動。
簡介
在立春日的遊行隊伍中,必有裝飾過的台閣,上坐歌妓,由兩個人抬
著走。
詳述
嘉應梅州地區還有高春、矮春的分別:矮春為一人坐檯上;高春則
用兩人:一人立在台上,然後扎著一根直木,隱藏在那個人的長衣中,與
這人的肩平齊。然後再橫扎一根木棍在直木上端,這橫木隱藏在寬袖中,
橫木上再站一個人。為保險起見,將兩腳牢牢扎在橫木上,兩個人裝扮成
某個故事中的人物。另有一個人持纏著布條的長棍子叉支在上面的那個人
腋下,隨著迎春隊伍遊行。如路上遇到障礙,則由持長棍子的人用混子撥
開障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