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計算投資及其他需求要素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一般按以下程式進行:根據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的有關數據,計算GDP和社會總需求各組成部分,即消費(最終消費)、投資(固定資本形成)、存貨(存貨增加)及淨出口(貨物和服務淨出口)的年度實際增量;計算社會總需求各組成部分年度實際增長額占當年GDP實際增量的比重,其含義為:如果以GDP的年度實際增量為百分之百,則該比重即為該總需求組成部分對年度經濟成長的貢獻率。換句話說,投資等各需求要素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可以簡單地通過計算該要素實際增量占GDP實際增量的百分比獲得。計算社會總需求諸要素年度實際增長額占當年GDP實際增量的比重與年度實際經濟成長率的乘積,其結果即為年度經濟成長率中各要素的貢獻值。表一用1996年的實際數據舉例說明上述計算方法。
需要考慮的因素
在計算投資等需求要素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考慮價格因素,使數據具有可比性。在每一特定年份中,各需求要素的價格水平往往有著不同的變動幅度。如果不考慮這一因素,直接用現價的有關數據推算結果就可能出現較大的扭曲。以1994年為例,因當時最終消費的價格指數的上升幅度24.9%)遠遠高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價格指數的上升幅度(10.3%),如果簡單地用現價數據進行推算,則最終消費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就會被大幅度高估,而投資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就會被大幅度低估,這一點在表二中體現得非常明顯。
第二,當GDP的增長率為負值時,按照上述方法計算,那些本身仍是正增長的需求要素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就會表現為負值,而那些本身是負增長的需求要素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卻會表現為正值。為分析這種現象的含義,以下先列出根據全國1976年實際數據推算的結果,然後給予簡要說明。
如表三所顯示,1976年最終消費的實際增量為它們增長的運動方向與GDP增長的運動方向相同,即是與GDP的負增長“同心協力”的,為GDP的負增長作出了“正”貢獻。
第三,如需單獨分析各需求要素中的某一部分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可將該部分需求分解出來單獨計算。例如,可將最終消費分解為居民消費和政府消費,將固定資產投資分解為全民所有制投資和非全民所有制投資,將淨出口分解為出口和進口(進口體現為負值),然後根據其年度間的變化分別計算其對經濟成長的貢獻。例如,按此方法可計算出1998年固定資產投資對經濟成長的貢獻主要來自全民所有制投資。
第四,如果要計算某一時期(若干年)的平均投資貢獻率,應分別按可比價計算該時期與前一時期(不是前一年)相比的GDP增量和投資增量,然後計算該時期的投資貢獻率。換句話說,如果要計算最近10年的平均投資貢獻率,則不僅要計算這10年的GDP和投資,還要計算在此之前10年的GDP和投資,然後才能計算最近10年的投資貢獻率。如果簡單地對各年的數據用算術平均法計算,因權重和數值方向的影響,有可能出現較大誤差。例如,按正確方法計算我國1980-1981年間的投資貢獻率,其結果是18.58%,但如果簡單地以算術平均法計算,其結果是2.07,二者相差甚遠。參見表五。
第五,在用支出法對GDP進行統計核算時,雖然基本原則在各國是統一的,但在具體統計制度上仍有一些差異,如聯合國的“National Account Statistics”將GDP分解為政府最終消費、私人最終消費、總投資、出口、進口5個部分,我國的統計制度與此基本相同,而美國的統計制度是將GDP分解為國內個人消費、國內個人總投資、政府購買和淨出口4個部分,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也採用這一方法。
因此,對各國間需求要素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一般不能直接比較,只有按某種統一標準對有
關資料進行調整後才能進行比較。
第六,按以上方法計算的投資貢獻率僅是指投資本身作為需求因素對經濟成長的直接貢獻,不包括因投資間接引起的消費增長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即所謂的“乘數”效應。
目前狀況
雖然到目前為止,對這種乘數效應的理論研究和實際測算都還是一個有待進一步探討的課題,但投資的增加對消費的刺激作用總是可以肯定的,因此投資從需求角度對經濟成長的貢獻要比單純的投資貢獻率所顯現的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