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由官

亦省作“ 所由 ”。猶言有關官吏。因事必經由其手,故稱。 南朝 至 唐 宋 常用此語。唐代一般指胥吏及差役。吏役多屬於府縣,故府縣官稱為所由官。

基本信息

suǒ yóu guān ㄙㄨㄛˇ ㄧㄡˊ ㄍㄨㄢ 所由官
亦省作“ 所由 ”。猶言有關官吏。因事必經由其手,故稱。 南朝 至 唐 宋 常用此語。唐代一般指胥吏及差役。吏役多屬於府縣,故府縣官稱為所由官。《梁書·皇后傳·高祖丁貴嬪》:“婦人無閫外之事,賀及問訊牋什,所由官報聞而已。”《南史·沈炯傳》:“表求歸養,詔不許。 文帝 嗣位,又表求去。詔答曰:‘當敕所由,相迎尊累,使卿公私無廢也。’”《資治通鑑·唐敬宗寶曆二年》:“丞相不應許所由官呫囁耳語。” 胡三省 註:“京尹任煩劇,故 唐 人謂府縣官為‘所由官’。 項安世 《家說》曰:‘今坊市公人謂之所由。’”“所由”一詞,《資治通鑑》屢見,所指各異, 胡三省 皆隨文作注。 唐 人筆記、小說中亦常用此詞,有:“度支所由”、“虞候所由”、“軍停所由”、“幹事所由”、“鄉所由”等等,皆為親事之官,而以指吏人者為多。參閱 蔣禮鴻 《敦煌變文字義通釋·釋稱謂·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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