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國十條”實施細則,率先規定“每戶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國五條”出台後,累計有上海、廣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個一、二線城市推出限購政策。
2011年11月19日,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發布的《中國巨觀經濟分析與預測報告》指出,明年3季度中央政府可能逐步放鬆“限貸”,然後放鬆“限購”,但房地產下行仍是調整的基本模式。
具體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基本限購令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居住、投資需求,與一些城市的購房入戶政策也不衝突,且不會阻礙住房租賃、度假物業市場發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應相對緊張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實施外來人員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須提供至少一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後才能購買。限購令簡單易行,其實施主要依賴各城市房管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和網路簽約兩個信息系統,不需全國聯網。目前住建部正在推進40個重點城市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和聯網,這項工作非常有價值。系統建成後,將可有效支持開徵多套房房產稅,並可最佳化40個城市範圍內的限購。
各地實施
北京
中國“房產限購令”是在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國十條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的:從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中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房產限購令”。
2011年02月16日,北京出台樓市調控15條細則,其中明確規定:“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上海
2010年10月7日,上海市政府“公布最新樓市調控細則:在一定時期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暫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積極做好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並按不同住房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深圳
2010年9月30日,深圳市緊急出台《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檔案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規定從10月1日起,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兩套住房,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2011年10月5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又發布了特別提示,提醒市民在購房前,一定要認真核實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限購令"所規定的條件;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房地產主管部門將不予以辦理備案和登記過戶,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
南京
2010年10月12日下午,落實國家房產二輪調控的“南京版”細則(以下簡稱“寧五條”)低調出台。
“寧五條”中關於契稅的調整與國五條保持一致,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執行南京的自住改善型購房補貼政策;還明確,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必須申報價格,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後需要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
福建省
福州
2010年10月10日,福州市政府下發《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檔案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重點規定福州市戶籍的每戶居民家庭只能新購買一套新商品住房、二套房貸首付不低於50%、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
《補充通知》規定,從即日至2010年12月31日,暫時實行福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僅可在福州市五城區內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針對能夠提供於福州市行政區域內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福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僅能於福州市五城區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房貸方面,各商業銀行將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以及暫停發放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福州市本地居民購房貸款。
廈門
2010年9月末,廈門市國土房產、金融管理、稅務等7個部門在國慶前夕聯合下發了有關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並決定採取臨時性限購措施,即從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廈門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浙江省
杭州
杭州市於2010年10月11日出台的限購令中規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該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包括二手存量住房。無論哪裡人,無論一手房二手房,都只能買一套。
寧波
寧波於2010年10月9日發布的限購令,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寧波只能新購1套住房;而外地戶籍家庭,要能提供在寧波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才能買1套,否則免談。
溫州
2010年國慶後出台的《溫州市商品房預售方案》明確規定,一個家庭在溫州範圍內限購一套新開樓盤住房,多買的新房將無法進行登記備案。限購令起作用的期限為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公開資料顯示,房價中國排名第一的溫州,從2010年6月到9月,已經連續4個月商品住宅零開盤。這不僅因為溫州地少,也有開發商和房產新政的博弈成分。
影響
2010年,中國房產“限購令”成為樓市調控的有力“武器”:繼2010年5月份北京市在全國率先推出房產“限購令”之後,廈門、深圳等城市也相繼跟進,可能會有更多城市加入進來。
但自北京的“限購令”頒布5個多月以來,成交量不降反升:官方公布的數據顯示,6月份北京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3.5%,且上升勢頭一直延續至今;《北京晨報》10月7日報導,2010年國慶長假前5天,北京已有2234套房被買家鎖定。同時,“限購令”還引發了辦假離婚、假身份證、假社保證等應付招數。
2011年11月19日訊息,10月份一線城市房價全線下跌。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北京和深圳均比上月下降0.1個百分點,廣州下降0.2個百分點,上海下降0.3個百分點這是國家統計局昨天(18日)公布的10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價指數,也是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首次出現全線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