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是由國家建設部與人事部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四個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

簡介

一、考試目的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提高房地產估價人員的素質,規範房地產估價市場,充分發揮房地產估價師在房地產市場管理中的作用,評價具有中國特色的房地產估價人才,實現我國房地產估價制度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考試性質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是一項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執業準入制度。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是國家設定的執業資格考試。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後,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書》,可以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獲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表明已具備承擔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職務的水平和能力。執業資格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聘任經濟師職務。
三、考試內容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共分為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四個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
各科目考試大綱的內容,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在考試內容中,掌握的部分約占60%,熟悉的部分約占30%,了解的部分約占10%。

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鑑定內容與方式

考試科目: 1、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2、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3、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考試方式: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考試時間

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10月15、16日兩天舉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提高房地產估價人員的素質,規範房地產估價市場,充分發揮房地產估價師在房地產市場管理中的作用,評價具有中國特色的房地產估價人才,實現我國房地產估價制度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考試性質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是一項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執業準入制度。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是國家設定的執業資格考試。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後,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書》,可以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獲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表明已具備承擔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職務的水平和能力。執業資格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聘任經濟師職務。
三、考試內容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共分為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四個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
各科目考試大綱的內容,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在考試內容中,掌握的部分約占60%,熟悉的部分約占30%,了解的部分約占10%。
目 錄
第一部分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第一章 房地產業
第二章 建設用地制度與政策
第三章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制度與政策
第四章 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制度與政策
第五章 規劃設計與工程建設管理制度與政策
第六章 房地產交易管理制度與政策
第七章 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與政策
第八章 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制度與政策
第九章 物業管理制度與政策
第十章 房地產稅收制度與政策
第十一章 住房公積金制度與政策
第二部分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第一章 房地產投資與投資風險
第二章 房地產市場及其運行規律
第三章 房地產開發程式與管理
第四章 房地產市場調查與分析
第五章 現金流量與資金時間價值
第六章 經濟評價指標與萬法
第七章 風險分析與決策
第八章 房地產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
第九章 房地產金融與項目融資
第十章 物業資產管理
第三部分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第一章 房地產估價概論
第二章 房地產及其描述
第三章 房地產價格和價值
第四章 房地產價格影響因素
第五章 房地產估價原則
第六章 市場法及其運用
第七章 成本擊及其運用
第八章 收益法及其運用
第九章 假設開發擊及其運用
第十章 長期趨勢法及其運用
第十一章 地價評估與分攤
第十二章 房地產估價程式
第四部分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第一章 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
第二章 各種類型房地產的估價
第三章 各種目的的房地產估價
第四章 房地產市場分析與項目評估
第五部分 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第一章 規劃知識
第二章 環境知識
第三章 建築工程知識
第四章 工程造價知識
第五章 房地產測繪知識
第六章 經濟學知識
第七章 金融知識
第八章 證券知識
第九章 保險知識
第十章 統計知識
第十一章 會計知識
第十二章 法律知識
第十三章 拍賣知識

合格標準

一、合格標準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向各地傳送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數據和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三、請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考試通過人數

年 份 1993 1994 1995 1997 1998 1999 2001
人 數 140 206 2519 4120 3536 3455 3580
年 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人 數 2797 5973 1543 3217 3128 1612 933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教材

2010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共5本: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房地產案例與分析》
《房地產案例與分析》《房地產案例與分析》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房地產估價理論與實務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實務房地產估價理論與實務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