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珙

戴珙,男,明初河南澠池縣南村人。曾任山西懷仁縣知縣,贈福建道監察御史,有惠政,縣內為其立折桂坊。景泰五年進士,授監察御史,為都察院收屬官,品級為正七品。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戴珙(生卒年不詳)字廷璧,明初河南澠池縣南村人。其父戴振,明成祖永樂十六年(1418)舉人,任山西懷仁縣知縣,贈福建道監察御史,有惠政,縣內為其立折桂坊。明代宗景泰元年(1450)珙和其弟戴琰(曾任魚台縣知縣)同時考中舉人,為澠池歷代所無,一時傳為佳話,縣內為其立兄弟聯芳坊,以旌表舉人。景泰五年進士,授監察御史,為都察院收屬官,品級為正七品,職位很低,但卻職在糾劾有司,辨明冤枉,權力很大。

明英宗天順年間,巡按真定,發現總兵石彪依仗權勢,飛揚跋扈,多有不法的事情。就向朝廷彈劾了石彪。因石彪之叔是擁戴明英宗復辟的著名大將石亨,所以戴珙反而被貶為博野縣(在今河北省)知縣。當時,出現了一次罕見的大風,竟然震搖了皇宮的殿宇,迷信的明英宗很是恐惶,朝中正直的大臣趁機上書說,斥貶戴珙,乾犯了“天怒”,英宗馬上將戴珙召還,官復原職。不久,英宗命戴珙整頓在北京的兵營。當時兵營軍士,多為在京權要非法役使,護衛京城的力量,反而成了私人的保鏢,造成兵營紀律鬆弛,兵士憑勢,多有犯法的事情發生。同時,此事也助長了朝廷官員的腐敗。戴珙經過詳細調查,查明了在京城拱衛的三千兵營中被權要役占的兵士,全部上奏皇帝明令禁止。明憲宗成化元年(1465) ,恩縣(在今山東省,治今平原縣恩城鎮)縣民劉甫聚,借佛教名義募捐化緣,妖言惑眾。有個僧人秘密上奏了朝廷,明憲宗下旨讓都察院審理案件,牽涉到無辜僧人三百名。這些僧人全部被押解到了京城,經戴珙審理後,就上奏皇帝,力辯僧人無罪,最後僧人都得以釋放。最後,戴珙以政績卓著,不斷升遷,最後官至山東左布政使,成為一方大員。以年老致仕,返回了家鄉澠池。縣內為其立方伯廉憲坊。

澠池舊有八景,歷代詩人多有吟詠,往往每景一詩,或為五言、七言絕句,或為五言、七言律詩,八首為一組,其中單首不乏佳作。但八首皆佳者則只有戴珙所做的七律,其八景詩氣度恢宏,屬對精密,借景生情,膾炙人口。茲錄其一詠“盟台夕”,以見其文採風流:“趙去秦亡歲月長,盟台空自委斜陽。高堆影倒暮山紫,虛址光回秋草黃。歸鳥爭巢喧雉堞,牧童橫笛下牛羊。英雄一代知何處,懷古令人空斷腸”。戴珙去世後,縣內祀於鄉賢祠。戴珙一家自戴振為書香世家,科舉不斷:其孫戴楩,明嘉靖十三年(1534)舉人、十七年(1538)進士,任山西道監察御史,官至廣西都指揮司僉事。戴楩之孫戴至,恩貢生,任鄭州訓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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