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以瞋報瞋者,是則為惡人;不以瞋報瞋,不瞋勝於瞋。——《雜阿含經》——
瞋心的起因
據《俱舍論》、《成唯識論》載,對違背己情的有情生起憎恚,使身心熱惱,不得平安的精神作用,名為嗔。又忿、恨、惱、嫉、害等隨煩惱,都是以嗔的部分為體,是六根本煩惱、十隨眠、五蓋、五鈍使之一。瞋有三種相,即:
一、非理嗔:他不來惱,而自生嗔。
二、順理嗔:他人來惱,爾乃生嗔。
三、諍論嗔:己法言是,他法言非。
嗔唯屬欲界所系之煩惱,於色界、無色界則無。貪,乃從喜愛的對境所生起;相反地,嗔則從不順心,即逆己的對境而產生。
瞋心的過患
《華嚴經》云:“一切惡中,無過是瞋,起一瞋心,則受百千障礙法門。”《法苑珠林》亦云:“瞋是失諸善法之根本,墮諸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惡口之府藏,禍患之刀斧。”由是可知,瞋是修學佛道上最大的障害。因此,經論中常告誡之,如《佛遺教經》說:“瞋恚之害,能破諸善法,壞好名聞,今世、後世,人不喜見。當知瞋心甚於猛火,常當防護,無令得人。劫功德賊,無過瞋恚。”《大智度論》亦載:“當觀瞋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無重此者;九十八使中,此為最堅;諸心病中,第一難治。瞋恚之人不知善,不知非善,不觀罪福,不知利害,不自憶念,當墮惡道。”所以,《正法念處經·觀天品》載,瞋怒如毒蛇、如刀、如火,有智慧的人,應當要以忍滅瞋。
瞋心的果報
據《地持論》載,身苦多瞋恚,死後當墮於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常為一切求其長短:因前世瞋惱,不能含容,故感今生被人伺求長短,而動輒得咎。
二、常為眾人之所惱害:因前世瞋惱眾人,令不安穩,故感今生亦為他人惱害之。
瞋心的對治
瞋之為害,具說難盡;要獲得安穩無憂,唯有殺瞋。如《大智度論》載,“殺瞋心安隱,殺瞋心不悔。瞋為毒之根,瞋滅一切善。殺瞋諸佛贊,殺瞋則無憂。”那么,要如何對治瞋心呢?《正法念處經》載,能忍之人,則具第一善心。能舍瞋恚,即為眾人所愛,眾人樂見,人所信受,顏色清淨,其心寂靜,心不躁動,善淨深心,離身口過,離心熱惱,離惡道畏,離惡名稱,離於憂惱,離怨家畏,離於惡人惡口罵詈,離於悔畏,離於惡聲畏,離無利畏,離於苦畏,離於慢畏,具足一切功德,名稱普聞,得現在未來二世之樂。又《攝論》載,由觀五義可以去除瞋恚:
一、觀一切眾生無始已來於我有恩。
二、觀一切眾生常念念滅,何人能損?何人被損?
三、觀唯法無眾生,有何能損及所損?
四、觀一切眾生皆自受苦,云何復欲加之以苦?
五、觀一切眾生皆是我子,云何於中欲生損害?
總而言之,對治瞋心的方法,不外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心來化解之,這猶如“贈禮不受,物歸原主”,也就是所謂“不以瞋報瞋,不瞋勝於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