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成都市人民政府2011年發布。

成都市人民政府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成府發〔2011〕27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根據《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闡明成都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及措施,是2011—2015年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藍圖,是政府履行職責的依據。

一、發展基礎和發展環境

(一)發展基礎。“十一五”以來,市委、市政府團結帶領全市人民,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強農惠農政策,深入推進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大力實施農村工作“四大基礎工程”,深化農業農村各項改革,加大公共財政對“三農”的覆蓋和投入,強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擴大農業對外開放合作,成功克服“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的負面影響,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農業綜合競爭力顯著提高,生態本底和基本功能得到加強。2010年,全市農業增加值達到285億元,“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長4.5%。農林牧業平穩發展,全市耕地保有量636萬畝,糧食總產量穩定在260萬噸以上,肉類、蔬菜總產量分別達到105.22萬噸、494.69萬噸。引進試驗示範農業新品種402個,推廣實用農技372項。擁有國家馳名商標5件,省市著名商標90件,國家、省名牌產品59個,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認證420件,地理標誌產品4個。全市林業用地648.4萬畝,“十一五”新增森林面積56.25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6.8%。2007年,成都榮獲“國家森林城市”稱號。2010年,成都獲批全國首批國家統籌城鄉現代農業綜合示範區。
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民生產生活方式加快轉變。2010年,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8205元,“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長12.8%。農民收入結構逐步最佳化,工資性收入成為主要來源,財產性收入快速增加。新型城鎮化加快推進,農民轉移和就業工作有序開展,農民生活質量明顯提升。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推進,全市農村專業合作組織新型集體經濟組織達到2592個,規模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達到657家,帶動農戶面達到65%。全市累計流轉耕地236.6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37%。
農村環境明顯改善,新型城鄉形態初步呈現。大力實施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質檢驗監測和中小河流污染治理等工程,改善了農村水環境;大力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鄉村清潔工程,開展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置工作,改善了村容村貌;大力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秸稈綜合利用等工程,有效遏制了農村面源污染;大力實施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已建成農民集中居住區4900萬平方米。
(圖略)
“十一五”期間,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預期目標基本完成,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農業發展基礎依然薄弱,農村生產要素流動還不順暢,農村投融資改革亟需進一步加強,農民持續穩定增收難度不斷加大。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十二五”時期切實加以解決。
(二)發展環境。國家已確立了“十二五”時期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戰略,即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面臨著重大歷史機遇:國家將繼續強化各種強農惠農政策,加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力度,加大對“三農”的傾斜和投入,擴大農村市場需求,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新一輪西部大開發的全面啟動和實施,將促進中西部廣大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新的發展和繁榮;加快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及加快農業區域合作,不僅賦予我市農業發展新的定位和內涵,給予其新的功能和理念,也大大拓展了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空間;深化農村工作“四大基礎工程”、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促進城鄉生產要素自由流動改革,有利於加快農村市場化進程,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國家統籌城鄉現代農業綜合示範區建設,為全市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寶貴機遇。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十二五”期間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面臨著諸多不確定因素:受全球氣候變化和國際農產品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影響,我市作為西部重要的農產品生產和供給基地將受到一定衝擊;耕地、水等資源約束逐漸凸顯;自然災害、市場風險等不可控因素增加,農業、農村風險預控和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難度進一步加大。為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早謀劃和積極應對。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按照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的歷史定位和長遠目標,繼續深化農村工作“四大基礎工程”,加快推進城鄉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紮實推進城鄉居民自由遷徙,進一步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水平,努力推動發展方式率先轉變、改革創新率先突破、現代農業率先跨越,把我市建設成為“西部第一,全國領先”的國家統籌城鄉現代農業綜合示範區。
(二)發展目標。“十二五”時期,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努力實現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新跨越。具體目標是:全面達到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指標和預期目標(詳見專欄2)。
(圖略)

三、規劃布局

(一)現代農業區域布局。以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為目標,堅持分區域、分重點推進。在主城區發展“插花式”、“鑲嵌式”景觀農業,推動農業“接二連三”和促進農民多元化增收;在二圈層區(縣)發展規模化、標準化、精品化的優質高效農業,發展農業物流運輸、農產品加工和觀光農業;在三圈層縣(市)發展規模化、區域化、標準化優質高效農業和山地丘陵特色生態農業。堅持全域成都理念,突破區域界線,加強圈層間合作共建,規劃形成一批跨區(市)縣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精深加工園區和農產品物流交易市場。
(圖略)
(二)現代農業功能布局。按照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總體規劃和我市產業布局規劃,在市域西部“最佳化型發展區”的平原地區重點發展優質高效農業,構建“城在田中”的城鄉形態;在“兩帶生態及旅遊發展區”的山區重點發展生態農業和鄉村旅遊業;在“提升型發展區”的中心城區重點發展休閒農業和農業服務業,構建“園在城中”的城鄉形態;在市域東部“擴展型發展區”的丘區重點發展特色生態農業,構建“城田相融”的城鄉形態。
(三)現代農業區域合作布局。依託成渝經濟區和成都經濟區建設,深化成渝兩市和我市與德陽、綿陽、資陽、遂寧、眉山、樂山、雅安、阿壩等市(州)在農業和農村經濟領域的合作,充分發揮我市經濟、科技、金融、市場等區域優勢,大力發展良種繁育、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科研開發、農產品交易等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為西部優勢特色農業產業集中發展區和西部農產品加工、物流、交易和科技轉化中心。
(四)新農村布局。按照全市新農村建設“產業發展性,風貌多樣性,環境相融性,設施共享性”的四性原則和《成都市小城鎮規劃建設技術導則(試行)》的要求,我市新農村發展的主線是構建布局合理的城鄉體系結構,以城市群發展戰略加快城市化、延伸城市功能,帶動新農村建設,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協調發展。

四、加快農業生態本底和基本功能建設

(一)加強基本農田保護。
1.堅守基本農田紅線。按照國家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堅持農地農用,守住底線,不踩“紅線”,確保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在嚴格保護耕地數量的同時,節約、集約利用好每一寸土地,確保基本農田保有率在100%以上。
2.加快標準化良田建設。加快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完善水、土、田、路、林等配套設施。結合國家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工程和高標準良田建設工程,系統實施骨幹水利、田間、糧食科研及耕種收技術等重點工程,大幅提高高標準良田覆蓋率。
3.著力提升耕地質量。建立耕地質量動態監測體系,實現耕地質量動態管理。結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大力實施耕地質量提升工程,加強中低產田土質改造和土壤有機質提升,通過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提升耕地質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圖略)
(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1.構建森林生態網路體系。按照我市國土綠化“山丘建基地,平原植林網,城區增綠量”的總體要求,在山丘區發揮森林多重效益,推進森林生態和林業產業均衡發展;在平原區強化生態用地保護,建設綠色家園和林蔭走廊;在主城區增加城市綠化總量,提升城市綠化質量。積極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保障區域生態發展。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38%。
2.構築“兩山環抱”生態屏障。在龍門山生態保護帶、龍泉山生態保育帶和長秋山生態保育帶重點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龍門山脈生態植被修復工程、龍泉山脈生態植被恢復工程,實現資源增長,維護生態安全。加大自然保護區的規範化建設,完善野生動植物保護體系,實現生態保護全覆蓋。全市森林蓄積達到2910萬立方米。
3.推進城鄉綠化和綠帶建設。在主城區實施綠地品質提升工程、生態走廊工程和公園綠地新建工程,開展森林社區創建試點和街旁游園綠地建設,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質。在“198”區域強化城鄉綠化和生態景觀功能,大力發展生態旅遊休閒產業,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圖略)
(三)加快全域水利建設。
1.建立全域成都水利體系。加快城鄉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初步形成流域和區域水資源合理配置格局。著力發展民生水利,全面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水利科學發展機制創新,基本建立與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適應的水利綜合保障體系,率先在全省建成全域灌溉的示範區。
2.提升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保障水平。加快實施水利建設“四大提升工程”:繼續實施山丘區抗旱能力提升工程,新增塘堰蓄水能力,保障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水源;繼續實施縣域城鄉居民飲水保障提升工程,以管網延伸為主,實現對鎮(鄉)場鎮、農民集中居住區、平原淺丘區村組滿覆蓋,在深丘區因地制宜建設小型供水設施,解決好山丘區農民飲水安全問題;實施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提升工程,提高水源保障和渠道輸配水能力,提高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係數,增強全域灌溉能力;實施堤防建設提升工程,增強防洪排澇能力,提升市域內江河應對重、特大洪水能力,提高優先發展重點鎮、工業集中發展區防洪保障能力。
3.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加快實施水土保持工程,建設水土流失綜合防治體系,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率提高到43.2%。建立科學利用和開發水資源機制,形成開發和保護並重、人水和諧、突出生態的新型水資源利用局面。探索水資源產權制度改革和收費改革,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4.加強自然災害預警體系建設。積極應對極端自然氣候,建立城鄉一體的旱澇、土石流、山體滑坡自然災害防控預警工程及技術系統,構建氣象、水利、農業、林業、國土、防震減災等部門信息共享、工作聯動的自然災害防控組織系統。
(圖略)

五、加快推進現代農業跨越式發展

(一)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
1.加快構建農業創新平台。加快農業創新中心、科技中心和農業企業總部基地建設,積極吸引國內外知名涉農機構在我市建設總部基地及新品種、新技術研發中心,推進農業科研、管理、服務、經營制度和經營模式創新。力爭建成30個農業工程技術中心、30個農業專家大院,將我市打造為高端農業的研發中心、展示中心和推廣套用中心。
2.深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向農村延伸網點和分支機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大農村動產和不動產有效擔保物範圍。全面推進農業擔保、農業保險和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融資機制。完善銀政企農業合作平台,健全涉農貸款擔保財產的評估、管理、處置制度,探索建立有效的涉農信用風險分散轉移機制。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3.完善新型現代農業服務體系。在完善以基層農業綜合服務站為主的農業公益性服務體系基礎上,推進以技術服務、勞務服務、信息服務為重點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農村氣象災害防禦、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託、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幹、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4.加快農業人才支撐體系建設。大力宣傳我市發展現代農業的獨特優勢,使社會投資者和科技人員等各類人才認識成都、了解成都。加強載體建設,完善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和投資指南,策劃和包裝一批精品項目,引導企業和人才參與成都現代農業基地、孵化園和創業園建設。健全激勵機制,鼓勵各類農業人才在我市投資創業。完善配套制度,建立農業人才引進、技術培訓、項目建設及社會保障等全方位的服務體系。 
(圖略)
(二)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
1.加快發展設施農業。鼓勵發展智慧型溫室、標準和簡易大棚等農業設施;支持現代農業園區(基地)建設滴灌、噴灌等配套設施;加快設施農業專用品種和技術的研發、引進和推廣。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建設,加大農業機械的套用和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發展農業機械製造產業,支持新都區加快建設四川農機產業園。力爭建成設施農業核心示範園7個、萬畝以上規模的設施農業示範片10個和工廠化種子種苗繁育中心7個。全市設施農業面積達到60萬畝以上。
2.加快發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快推進養殖方式轉變,推廣“原種場-育種場-擴繁場”三級生豬良繁體系,加強成華豬、成都麻羊、金堂黑山羊等地方品種的保護和開發,加快新建標準化規模生豬、家禽養殖小區,配套完善現有養殖小區防疫、衛生、糞污處理等綜合設施,大力推行生物發酵床技術和種養結合循環農業模式。實現生豬存欄量400萬頭以上,年出欄量1000萬頭以上;家禽年存欄量4500萬隻以上,年出欄量1億隻以上,肉類總產量100萬噸以上。
3.加快發展有機農業。發揮成都平原特有的生態資源優勢,大力推廣有機農業技術,突出抓好土壤持續改良,加快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引導和支持各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聯結、帶動農戶發展有機農產品生產;扶持有機農業企業做大做強;加快引進一批國內外有實力的有機農業企業,完善從種子種苗到行銷服務的有機農業產業鏈。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到40萬畝以上。
4.加快推進都市農業發展。加快推動農業“接二連三”互動融合發展,充分發揮農業的生產、生活和生態效益,打造一批高端化的觀光農業旅遊景點和鄉村度假旅遊產品,促進傳統農家樂旅遊向現代鄉村度假旅遊轉型升級,推進三次產業良性發展。力爭打造休閒農業觀光基地100個,創建全國休閒鄉村旅遊示範縣6個、省級示範縣10個、省級示範鎮20個、旅遊特色村50個、鄉村旅遊度假區16個,形成一三產業互動示範點27個,建成休閒農業示範線11條和城市休閒綠道9條。
5.加快新品種新技術套用。加快新品種新技術研發、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抓好蔬菜、花卉苗木、伏季水果、茶葉、獼猴桃、水產、食用菌、糧油等產業優良品種的制種育苗和推廣。建成工廠化制種育苗和良種繁育中心21個,建成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基地5萬畝。
6.加快推進農產品精深加工。重點發展以精製熟肉製品及副產物提取為主的畜禽精深加工;以乾片、粉劑和精華素等為主的中藥材精深加工;以方便食品和調味品等為主的蔬菜(含食用菌)精深加工;以茶葉衍生產品和茶葉副產物提取為主的茶葉精深加工;以凍鮮、熟製品和魚子醬為主的水產品精深加工;以木本藥材、木本油料和新型生態建材等為主的林產品精深加工。農產品精深加工率達到50%以上,產值突破600億元。
7.加快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突出抓好農產品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加強農產品流通重點龍頭企業培育。支持農產品生產基地就地開展農產品初加工,就近建設氣調庫,加快推進農產品物聯網建設和冷鏈體系建設,加快發展以電子拍賣、電子交易、電子結算為主的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彭州市、龍泉驛區、雙流縣三大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和成都中藥材專業市場,配套建成產地批發市場36個,建成覆蓋全域成都的農產品物聯網,力爭將我市打造成全國重要的農產品信息交流中心、價格形成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質量檢測中心。
8.加快農產品品牌創建。大力實施品牌戰略,著力構建以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四川名牌產品、省市著名商標和國家專利產品等為主的農產品品牌體系。整合市域內各類農產品品牌資源,著力打造區域性的高端農產品品牌,提升成都農產品知名度。力爭形成全國知名農產品品牌20個以上。
(圖略)
(三)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1.加快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充分運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土地流轉長效機制。結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新農村示範片建設,引導有條件的農民進入城鎮,鼓勵經營大戶承包其流轉土地,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模式向家庭適度規模經營轉變,支持有經營能力的龍頭企業、農民專合組織、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等市場主體建設規模化、標準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用地規模經營比重達到65%。
2.加快發展農民專合組織。鼓勵和引導農民圍繞特色產業組建各種類型、不同層次的農民專合組織,重點扶持發展一批機制完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推行“龍頭企業+專合組織+家庭適度規模經營”、“園區(基地)+專合組織+家庭適度規模經營”等經營模式,鼓勵發展“村集體統一規劃、農民分散經營、農產品集中銷售”的“小業主、大園區”模式。完善農民與企業的利益聯結機制,提升農民組織化程度,力爭90%以上的農戶加入農民專合組織。
3.發展壯大農村新型集體經濟。完善集體經濟組織形式,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鼓勵和引導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資本化運作集體土地,探索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穩步推行與龍頭企業的合作聯營。全面完成房屋等集體設施使用權屬和集體經營性資產的股份量化工作。
4.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圍繞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扶持發展前景好、市場競爭力強和帶動農戶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以資本或品牌為紐帶進行跨區域、跨行業合作,通過聯合、兼併、資產重組等途徑擴能增效,拓展市場。支持一批有條件的農業企業上市直接融資,吸引一批國內外有實力的大企業、大集團參與我市現代農業發展。
(圖略)

六、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一)加快鎮村規劃和建設。
1.加快鎮村規劃全覆蓋。堅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科學編制縣域村鎮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建立縣、鎮、村三級規劃網路。在城市郊區和平壩區適度集中建設新型社區,在丘陵區依山傍水、因地順勢建設新興村落,在貧困地區建設扶貧新村,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向縣城集中。加強對農村歷史、文化、特色風貌的保護,充分借鑑和運用災後重建、城鄉統籌和世界現代田園城市建設的成功經驗,加快推進具有成都特色的新農村建設。
2.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處理好場鎮改造與特色風貌塑造、自然與歷史文化傳承的關係,全面完成村莊整治和一般城鎮改造。強化城市與農村基礎設施的連線,加快農村水、電、路、氣、信息、垃圾處置等設施建設,促進給排水、污水處理、公交等設施向農村延伸,實現城鄉共建、城鄉聯網、城鄉共享。
3.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建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村容村貌規劃與設計、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三位一體的村莊綜合治理機制。深入推進園林城鎮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綠色家園建設。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農村垃圾集中處置水平。加強生活污水治理,力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100%;加大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力爭養殖業污染治理率達到80%;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爭面源污染治理率達到80%以上;減少化肥和農藥使用量,力爭種植業污染治理率達到80%。
(圖略)
(二)加快新農村示範建設。
1.加快新農村示範片建設。以“五新一好”為主要建設內容和實現目標,統籌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完成整治農村耕地300萬畝,新增耕地31.5萬畝,新增建設用地30萬畝,實現產業發展連村成片;做強現代農業產業支撐,實現現代農業水平整體提升;配套推進公共服務建設,實現生產生活條件極大改善;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實現民主管理民眾滿意。
2.加快新農村綜合體示範建設。以聚集人口規模大、產業支撐強、功能齊全、環境優美和管理秩序好為建設標準,科學編制建設規劃,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示範,有效整合資金項目,差別化地推進新農村綜合體建設;高度重視新農村綜合體的社會建設,積極構建新農村綜合體建設的動力機制,力爭在我市探索和建設一批新農村綜合體。
3.加快世界現代田園城市示範線建設。按照率先做好規劃銜接和深化、率先做好“髒、亂、差”消除、率先做好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率先做好工業集中發展、率先做好一般場鎮改造、率先實現交通網路化等“六個率先”的總體要求,堅持“經濟市場化、管理民主化、社會公平化”的改革取向,加快建設一批體現世界現代田園城市內涵、展現現代新型城鄉形態、具有較強產業支撐和同步實現生產生活方式轉變的綜合示範區。
(圖略)
(三)加強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
1.加快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機制建設。深化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改革,完善分類供給、經費保障、統籌建設、民主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機制。加強農村社會建設,明確政府、市場和基層自治組織職責,對應由政府實施和通過市場供給的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事務,落實改革配套措施,強化分類指導,建立健全民眾選擇、監督、評議的體制機制。
2.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圍繞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深入推進農村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大力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深化農村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示範工程。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建設,提高鄉村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加強農村文化史、文明古蹟、農村書屋等文化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醫療和養老保險城鄉一體化,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率98%以上,養老保險參加率90%以上。
3.加快農村扶貧開發。堅持“領導掛點、部門幫村、幹部幫戶”的扶貧方式,切實抓好規劃制定、產業推動、項目幫扶、生產要素改革及勞動力就業等重點工作,努力實現產業發展、基礎設施改善和農民收入增加的扶貧目標。
(圖略)

七、全面提升農村居民生活質量

(一)促進農民收入快速增長。
1.大力促進農民家庭經營性收入增長。加大農產品價格保護和執行力度,認真落實糧食、生豬、油料等大宗農產品臨時收儲政策。鼓勵農民調整種養殖業結構,支持發展比較優勢明顯的產業。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高效農業、休閒農業、旅遊觀光農業,高度重視和大力發展農村服務業,促進農民多渠道增收。
2.大力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加強農村勞動力市場監管,規範農民工用工行為,加強就業信息引導和發布,做到勞務輸出地與輸入地無縫對接。加大農民技能培訓,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率達到90%。嚴格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維護農民工經濟權益。鼓勵農民參與新農村建設、以工代賑項目建設以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增加農民就業務工收入。
3.大力促進農民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增長。用好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鼓勵農民通過依法自願流轉產權獲取收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提高建設用地征地補償標準,逐步實現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地同價。嚴格執行國家關於“三農”的各種轉移支付政策,增加農民轉移性收入。確保“十二五”期間全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2%以上。
(二)加快農民生活方式轉變。鼓勵農民適度集中居住。結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程,規劃建設配套設施齊全、服務功能完善、環境優美的農村集中居住區、聚居點和居民小區。完善農民生活配套服務,抓好農貿市場、物流中心、公共運輸服務站、便民服務點、文化娛樂中心、農村商貿綜合服務中心、連鎖便利店等生活配套設施建設。加強農村集中居住區物業管理,完善綜合服務功能。繼續開展農村精神文明“新家園、新生活、新風尚”創建活動、文明村鎮創建活動和農村志願服務活動,提高農村文明水平。
(三)分類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就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鼓勵城鎮有穩定職業和有固定住所的進城務工人員轉變為城鎮居民。落實好對因城市建設失去土地的農村人口的拆遷安置、就業培訓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促進其轉變為市民。對就業能力較差的臨時進城務工人員,實行亦工亦農、城鄉雙向流動的政策。實施積極的就業創業政策,營造農民工外出務工、回鄉創業的體制環境。加快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入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八、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開放

(一)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按照“充分尊重民眾意願,深入做好民眾工作,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的原則,嚴格執行確權頒證有關政策和程式,認真查找和整改存在問題,確保確權頒證質量;加大日常監管和督查,確保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質量和水平;完善產權流轉機制,加快產權要素流轉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主體,引導城鄉資本、管理和技術進入農村領域。
(二)加強農村基層治理機制建設。深化完善農村新型基層治理機制,充分保障村民選舉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明晰村黨組織、村委會、村民(代表)大會及村民議事機構間的關係,規範完善村民議事機構運行機制,探索完善村民自治組織管理辦法。加強和改進農村黨組織的領導,加快推進村民自治組織經濟職能與自治職能的分離,力爭所有村(涉農社區)實現經濟職能和自治職能分離。
(三)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深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提高鄉鎮財力保障水平。推進鄉村債務清理化解試點,防止產生新債務。加強農產品市場調控,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穩定大宗農產品價格,實行扶持生產、保障供應、加大收儲和抑制投機行為相結合的措施,實現供求和價格總體平衡。完善現代農業發展監測評價手段,建立健全現代農業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
(四)加快農業對外開放。抓好國家統籌城鄉現代農業綜合示範區建設,抓好配套政策支持、重大項目試點及現代農業示範,力爭我市現代農業在體制創新、政策支撐、技術支持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高度重視農村招商引資工作,最佳化招商引資結構,策劃包裝優勢項目,提高招商引資水平。

九、強化規劃的組織實施

(一)強化規劃體系的銜接平衡。建立以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為指導,以專項規劃、區域合作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為支撐,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市政府有關部門編制實施一批重點專項規劃,明確各領域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各區(市)縣政府要立足實際,編制和實施好本區域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根據農業跨越式發展要求,可編制跨行政區域的區域規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圖略)
(二)強化規劃實施的政策支持。認真落實已出台的各項支農惠農扶持政策,深入研究和儘快出台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專合組織發展、村企聯營、設施農業發展、專超對接、人才吸引、農產品物聯網建設、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和金融服務創新等具體扶持政策,加快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
(三)強化規劃實施的項目支撐。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突出抓好本地區本部門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項目的策劃、包裝、論證和前期工作,力爭列入國家、省發展規劃。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各類農業農村項目資金,加大地方財政資金對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投入,加大對設施農業、生態有機農業等高端農業的資金支持。
(四)強化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將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納入本地區和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工作聯動機制、研究評估機制和檢查考核機制,建立健全“政府為主導、農民為主體、市場為紐帶、項目為載體,企業和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到“十二五”末,全面實現本規劃所確定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各項目標任務。

附屬檔案: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森林覆蓋率: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森林面積占土地面積的百分比。該指標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森林面積占有情況或森林資源豐富程度及實現綠化程度的指標,又是確定森林經營和開發利用方針的重要依據之一。
治理水土流失面積比例:是指治理水土流失面積占水土流失總面積的百分比。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風力等外力作用下,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破壞和損失,包括土地表層侵蝕和水土損失,亦稱水土損失。
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係數:是指在一次灌水期間被農作物利用的淨水量占水源渠首處總引水量的百分比。是衡量灌區從水源引水到田間作物吸收利用水的過程中灌溉水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標。
耕地保有率:是指耕地面積與園地面積之和占耕地保有面積(紅線:636萬畝)的百分比。
政府投入比重:是指政府財政對現代農業投入數占財政一般預算支出數的百分比,反映的是目標年與基期年的增量之比。
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是指科技進步對農業經濟成長的貢獻份額。該指標是分析農業經濟發展狀況,反映科技進步水平及潛力,研究農業各生產要素合理有效配置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國際和地區間比較的一個重要指標。
農業機械化綜合水平:是指農業生產中使用機器設備作業的數量占總作業量的百分比,一般按作業項目分別計算。目前,常用耕、種、收機械化水平衡量農田機械化作業水平。
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率:是指農業實用技術受訓人數占農業從業人員總數的百分比。農業從業人員總數是指具有勞動能力且實際參加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取得實物或貨幣收入的人員總數。
農用地規模經營比重:是指農用地規模經營面積占農用地面積的百分比。農用地規模經營是指單個業主(包括農戶家庭、農業企業及其他社會業主)集中經營農用地面積達到20畝以上。
農民組織化程度:是指農戶加入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占當地農戶總數的百分比與農戶經由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的農產品占當地生產農產品的總量百分比之和的平均數。該指標反映的是農民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的組織化程度。
優質農產品基地比重:是指優質農產品基地面積占耕地和園地面積之和的百分比。優質農產品是指不僅符合質量標準,能夠保障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且在外觀、營養、口感、風味等方面也能得到消費者青睞的農產品。優質農產品基地是指被測評區域內,所有經過認定或認證的種植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以及一些特色農產品的生產基地面積之和。
農業標準化服務覆蓋率:是指享受農業標準化服務的農戶數占農戶總數的百分比。農業標準化服務是指以標準化為基礎,以市場為導向,以農工貿、產供銷一體化的經營組織為依託,嚴格按照標準指導和組織生產,從種子、種苗、種畜及生產過程的標準化抓起,逐步在產品加工、質量安全、儲藏保鮮和批發零售環節實施標準化管理,建設標準化體系、為農業生產服務的體系、保障農產品安全的監督體系,從而提高產值和效益。
土地綜合產出率:是指農業總產值(不包括林業、牧業、漁業及農林牧漁服務業)占年末實有耕地面積的百分比。
農業勞動綜合產出率:是指農業從業人員創造的農業增加值。
農產品商品化率:是指出售農產品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百分比。
農產品安全合格率:是指農產品抽樣總數中符合國家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樣本合格數占抽樣樣本總數的百分比。
城鎮化率:是指城鎮常住人口占人口總量的百分比。
農業增加值:是指農林牧漁業及農林牧漁服務業生產貨物或提供服務活動而增加的價值,為農林牧漁業現價總產值扣除農林牧漁業現價中間投入後的餘額。
農民人均純收入:是指規劃期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家庭總收入中,扣除相應的各項支出費用後,歸農民所有可直接用於進行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鄉村旅遊收入比重:是指鄉村旅遊收入占旅遊總收入的百分比。鄉村旅遊是指利用鄉村獨特的自然環境、田園風光、生產經營形態、民俗風情、農耕文化、鄉村聚落等資源,為旅遊者提供觀光、休閒、度假、體驗、健身、娛樂和購物等旅遊要素的一種非城市型旅遊經營活動。鄉村旅遊收入在旅遊總收入中的占比係數為主城區占20%,主城區以外區(市)縣占60%。
農產品深加工率:是指各類進入深加工環節的農產品原料價值之和占農業總產值的百分比。農產品深加工是指對農產品進行深度加工製作以體現其效益最大化的生產環節,與“粗加工”概念相對應。農業總產值是指以貨幣形式反映的農林牧漁業全部產品的總量,反映一定時期內農業生產總規模和總成果。
種植業污染治理率:是指有機肥與生物農藥銷售額占化肥與農藥銷售總額的百分比。
養殖業污染治理率:是指畜禽糞便通過還田、沼氣、堆肥、培養料等方式進行資源化綜合利用的規模養殖場(戶)占規模養殖場(戶)總數的百分比。規模養殖場(戶)是指常年生豬存欄量20頭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欄量5頭以上,肉羊存欄量50隻以上,家禽存欄量100隻以上的養殖戶、農業企業及其他社會業主。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是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已覆蓋農村集中居住點數占規劃的農村集中居住點總數的百分比。“五新一好”:是指發展新產業、建設新民居、塑造新風貌、創建新機制、培育新農民、建好村班子。
新農村綜合體:是指在主導產業連片發展、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基礎上,以農民為主體,其他個體、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多元參與者為成員,以一定的聚合空間為基礎,將村落民居、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建設等生產生活要素集約配置在一起的地域空間形態,是一種大規模、多功能、現代化、高效率、開放性的農村新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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