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要素

應人:個體對他人的相互作用,包括:語言、交際、社會活動等 應我:對主體的操作 規則層次:對生活要素認知與實踐的統一

生活要素就是構成個人生活內容所能分解的最小單位。如衣食住行,這些只是生活要素的抽象的高級部分,是可以繼續再分解的。如進食又可分解為許多基本單位:攝取食物方法、食物辨別、飲食衛生、進食禮儀等,這一層仍然可以分解,如取食方法可分為:餐具使用、咀嚼食物、吞咽行為等。生活要素就是把各種生活行為進行詳細地分解與分析,以抽象出構成生活的基本要素,來更具體地分析生活行為,指導生活行為。
生活要素包括四在基本要素:
應我:個體對自身的操作,包括:食物、衣飾、衛生、休閒、保健、炊事、安全、心理調節等;
應人:個體對他人的相互作用,包括:語言、交際、社會活動等
應物:個體對物品的操作,包括操縱物體、適應環境、工業勞作等
應知:個體對人類經驗地獲得,包括語言、文化、教育、藝術、科學等
四要素之間的關係是:
應我:對主體的操作 ——主動作用(個人對自我存在的作用)
應人:客體(類主體) ——對等作用(自我對他人存在的作用)
應物:客體(實客體) ——被動作用(個人對自然存在的作用)
應知:主客體關係(虛客體)——類主動作用(個人對社會存在的作用)
要素包括三個基本的層次:
知識層次:對生活要素中關係地認知與概念地形成;
操作層次:生活要素的實踐地完成與技能地習得;
規則層次:對生活要素認知與實踐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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